原标题:邢台新河县1名同车厢人员轨迹,涉客运站、大巴车

来源:河北日报

邢台新河县发布公告称,2021年10月19日17:39时,接邢台市疾控中心转关于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外省输入新冠病毒阳性无症状感染者王某平、王某同车厢涉及我县人员高某某的协查函后,立即启动了流调溯源程序,并对高某某及其关联人员第一时间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进一步寻找高某某的同乘同空间等关联人员,现将此人的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10月18日,上午11时55分乘坐由北京西站发往石家庄的Z161次列车(15车厢012号),于下午14时20分在石家庄站下车,出站后乘坐72路公交车到南焦客运站附近,在南焦客运站附近的南二环路边乘坐17时左右石家庄发往新河大巴车(冀AU6462),司机邢某某,于19时左右在新河县振堂路宝龙祥附近下车,随后骑乘共享电动单车至申家庄村,然后步行于20时左右到达西流村家中。

10月20日,上午10时左右由新河县120救护车接送至隔离点瑞达宾馆进行集中隔离,第一次核酸检测阴性。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居民,看到通告后请及时相互转告,凡上述时间与高某某同乘同空间有过交集人员,请立即向所在乡村、小区、网格、单位或新河县防控办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接种疫苗,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新河县疾控中心电话:4752383

新河县防控办电话:4988096(新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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