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陳卓

“國內15-30天實名微信號!帶支付!10個起拍”、“大量出VX號”等……一網絡科技公司因提供微信賬號買賣、微信輔助註冊、微信輔助解封等服務,被騰訊公司告上法庭。

騰訊認爲,該網絡科技公司的行爲嚴重影響了微信平臺的正常運營,破壞微信平臺的健康生態,因此請求法院判令該網絡科技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爲等,同時賠償210萬元。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該網絡科技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賠償109萬元,並在網站首頁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

承辦法官、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庭長周曄介紹,近年來,利用微信賬號發佈虛假廣告、垃圾營銷信息、低俗違法信息等“惡意行爲”層出不窮。爲應對騰訊採取的限制使用、永久封號等監管措施,一條惡意註冊、買賣、輔助解封微信賬號的灰色產業鏈逐漸形成。

本案中,該網絡科技公司雖未直接組織、參與微信賬號買賣,但其提供了交易平臺,間接地對微信號買賣背後的灰色產業鏈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法院認爲,這一行爲,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及行業內公認的商業道德,擾亂了互聯網行業市場競爭秩序。同時也損害了騰訊公司和微信用戶的合法權益,破壞了騰訊公司對其運營的“微信”產品的管理規則,增加騰訊公司的管理成本和微信用戶的使用風險,危害信息安全。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網絡科技公司對騰訊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100萬元及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9萬元;在其網站首頁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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