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專家建言:中央財政轉移支付應向國家公園所在地區傾斜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高江虹 北京報道  

與一般意義上單純供遊覽休閒的公園不同, 國家公園屬於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中的禁止開發區域,納入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管控範圍,實行最嚴格的保護。這無疑會帶來一系列問題:國家公園裏面的生產經營活動怎麼辦?原住民的生計該如何解決?國家公園裏的旅遊設施設備該拆嗎?

10月21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李春良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坦誠這些如何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矛盾的尖銳問題,確實是建設國家公園的難點所在。國家公園研究院院長唐小平表示,需要做好每個國家公園的規劃,分區實行差別化管控,並引導原住民向綠色發展轉型,也要逐步完善生態補償機制。

唐小平表示,國家公園還是要強調牢記生態保護第一的理念,把生態系統的關鍵地區、生態敏感區和生物多樣性最富集的區域,劃到核心保護區,實行嚴格的保護。所以,這裏原有的工礦企業、村鎮、開發項目,該退的應該要退出來,如果有一些村莊或者項目暫時不能退出來的,可以設一個過渡期,先後有序的退出。唐小平表示,在國家公園裏的一些活動區域,特別是原住居民的生產生活區,包括前面說的遊憩體驗活動區,今後都在一般控制區裏進行開展。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向其追問,在國家公園內已經建成並運營的酒店等旅遊設施,該如何處置?唐小平指出在覈心保護區內的設施,原則上應評估後逐步退出。

唐小平指出,國家將逐步完善生態補償政策。特別是建設森林、草原、溼地、荒漠等一些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也要引導地方建立一些差別化的生態補償政策。特別是考慮到當地政府和當地居民因爲生態保護、開發項目退出受到的一些損失等因素,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也要向國家公園所在地區進行傾斜。同時,也要探索建立野生動物致害補償保險制度,完善生態護林員的選聘制度,鼓勵和吸引當地居民參與國家公園的保護和管理,使當地居民同時也是國家公園的管護員,增強當地居民的獲得感。國家希望借鑑國際上國家公園的一些發展成熟的制度和我國實踐階段取得的一些成熟經驗,積極想辦法,使國家公園所在的區域社會發展、生態保護始終處在一種良性的、互動的協調之中,打造一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樣板。

除此之外,唐小平認爲解決保護與開發的矛盾,還應引導原住居民向綠色方向轉型。創新一些特許經營的模式,優先考慮當地居民或當地企業參與國家公園的特許經營項目,支持當地居民在適宜的區域從事一些像林下經濟、農事體驗等經營活動,推動園區居民的轉型發展,也鼓勵開展像自然教育、生態體驗、科普宣教的活動,引導和支持當地政府在國家公園的周邊或者入口建立一些入口社區,發展特色小鎮,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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