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海:堅持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

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

(第29號)

近期,青海省周邊多個省份出現新增本土病例。10月21日,海東市平安區發現1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人員。爲科學精準做好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嚴防疫情傳播,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覺主動配合防疫。請廣大羣衆保持高度警惕,密切關注疫情動態和中高風險地區信息發佈,認真履行疫情防控個人責任和義務,有過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與已公佈陽性病例(含無症狀感染者)有接觸史或行程軌跡有交集的人員,以及被賦予“紅、黃碼”人員,第一時間與所在社區(村)、單位、疾控部門聯繫,接受社區健康管理,主動配合醫療機構做好核酸檢測、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要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不聽謠、不信謠、不傳謠,因隱瞞不報或未按規定落實防控措施,引發新冠肺炎疫情傳播風險或其他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責任。各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場所和支付平臺要配合開展風險人羣流調溯源和排查管控。

二、堅持非必要不出省。請廣大羣衆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以及省內涉疫地區和病例軌跡關聯地;確有出行需求的,務必做好個人防護,準確記錄活動軌跡。自即日起,對國內疫情發生地來青返青人員實行“落地即檢”,需持有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雙碼綠碼”,並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單位報備;因故未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持“雙碼綠碼”通行時,必須第一時間就地就近開展核酸檢測。

三、強化重點場所防控。各級醫療機構、“兩站一場”、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農貿市場、賓館酒店、娛樂場所、旅遊景點、商超餐館、養老院等重點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要嚴格落實“戴口罩+測溫+雙碼查驗”、保持一米線、限流錯峯等防控措施,嚴防人員聚集,從嚴做好環境通風消毒、垃圾處理、工作人員健康監測等防控工作。

四、加強個人健康防護。請廣大羣衆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用公筷、一米線、少聚餐等良好生活習慣,符合條件卻仍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必須儘快到接種點完成接種,重點人羣要及時完成加強針疫苗接種。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不適症狀時,做好個人防護,立即就近就診,如實報告相關的旅居史和接觸史,途中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五、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各市州指揮部、省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進一步強化風險防範意識,壓實壓緊“四方”責任,嚴格執行24小時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制度,着力強化疫情監測預警,堅決落實“早發現”“早報告”要求,加強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物資儲備,提升核酸檢測、疫苗接種能力,確保疫情快速響應處置。

爲切實有效做好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方便服務廣大羣衆,現將省、市州級疾控部門聯繫電話(24小時接聽)公佈如下:

青海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971-8802789

西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971-8805743

海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972-8687678

海南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974-8512660

海西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977-8227272

海北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970-8642307

果洛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975-8382706

玉樹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976-8812792

黃南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973-8729369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日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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