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買賣微信號?法院判決交易平臺構成不正當競爭,賠償騰訊109萬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張雅婷 實習生張曉鳳 廣州報道 某網站因開設交易專區,提供微信賬號買賣、微信輔助註冊、輔助解封等服務,被判賠百萬。近日,騰訊將某網站運營公司訴至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一審判決該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賠償騰訊109萬元。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目前該案已生效。

當前,國家正出臺一系列規範政策加強對賬號運營亂象的監管。針對違法違規賬號“轉世”、惡意營銷等亂象,國家網信辦的“清朗·互聯網用戶賬號運營亂象專項整治行動”正在進行中。

構成不正當競爭

“國內15-30天實名微信號!帶支付!10個起拍!”據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的信息,被告某網絡科技公司運營的網站中設有微信賬號買賣、微信輔助註冊、微信輔助解封等交易專區,包含大量商家刊登的微信號買賣信息。

騰訊認爲,該公司的行爲嚴重影響微信的正常運營,破壞平臺健康生態。故訴請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爲並賠償210萬元。

法院認爲,被告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及行業內公認的商業道德,擾亂了互聯網行業市場競爭秩序。《微信賬號個人使用規範》《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中明確規定,微信賬號的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初始申請註冊人僅獲得使用權,使用權也僅屬於初始申請註冊人,其不得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微信賬號或者以其他方式許可非初始申請註冊人使用微信賬號。被告違反了該項規範,對互聯網行業平臺經營者通過合法經營和規範管理獲得競爭優勢的行業生態環境產生負面影響。

同時,被告所實施的行爲,損害了騰訊和微信用戶的合法權益,破壞了騰訊對其運營的“微信”產品的管理規則,會對其商業信譽產生不利影響,增加騰訊的管理成本和微信用戶的使用風險,危害信息安全。因此,法院判定,被告某公司所實施的行爲對騰訊構成不正當競爭。

鑑於被告公司在該案第一次庭審之日,已停止原告主張的不正當競爭行爲,綜合考慮原告的知名度,被告不正當競爭行爲實施期間,情節、損害後果及獲利情況,法院最終判決被告公司賠償騰訊109萬。

微信號買賣背後灰色產業鏈

曾有媒體報道,被買賣的微信號可根據使用時間長短不同分爲全新、滿月、一年等微信號,根據所屬區域分爲國內、國外微信號,根據功能分爲“直登”、“實名”、“站街”微信號等。

這些微信號有的已經過個人身份認證,有的可直登微信號,使用賬號和密碼登錄時,無需好友發驗證碼,也不用回答驗證問題。而“站街”微信號可以通過微信功能“附近的人”進行廣告宣傳等。

此前被售賣的微信號多用來刷虛假流量,而“實名”等微信號流行後,大多被用來發布虛假廣告、垃圾營銷信息、低俗違法信息等,實施網絡欺詐、違法交易等惡意行爲。

上述案件的承辦法官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庭長周曄表示,騰訊對惡意用戶的微信賬號採取限制使用、永久封號等處理措施。惡意用戶爲隱藏身份或規避監管,需要取得大量微信賬號,因此惡意註冊微信賬號、買賣微信賬號的灰色產業鏈逐漸形成;惡意用戶還需要頻繁地大量解封被限制使用的微信賬號,因此惡意輔助解封的行爲也持續發生。

周曄稱,在這起案件中,被告某網絡科技公司雖未直接從事組織、參與微信賬號買賣的行爲,但其爲微信賬號買賣等交易提供了平臺,間接地對微信號買賣背後的灰色產業鏈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使微信用戶面臨更多潛在風險和負面使用體驗,應當給予反不正當競爭法上的否定評價。作爲互聯網行業的經營者,應加強對平臺內容的監管,承擔起平臺經營者應負的義務。

針對買賣微信賬號的行爲,微信表示,微信安全團隊執行的“死水行動”項目便旨在削減黑產養號的絕對數量,包括構建用戶畫像體系,研發無監督異常聚類檢測算法、外掛檢測和客戶端保護體系,攔截惡意註冊賬號,追蹤賬號可疑行徑等。

賬號運營亂象強監管

除了民事案件外,買賣微信賬號還牽涉出一些刑事案件。2021年4月,武漢網警會同武漢東西湖區公安分局查處一個買賣微信賬號的團伙。該團伙通過委託第三方開發專屬網站,利用“低價收購、高價賣出”的方式買賣微信賬號獲利。

在一些微信賬號買賣的刑事案件中,警方提醒,不要把個人使用的賬號出售給他人,如果出售的賬號被用於詐騙、賭博、招嫖等違法犯罪活動,買賣微信賬號的個人將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當前,國家正出臺一系列規範政策加強對賬號運營亂象的監管。

1月22日,國家網信辦發佈新修訂的《互聯網用戶公衆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規定,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不得違規批量註冊、囤積或者非法交易買賣公衆賬號;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應當遵守平臺內容生產和賬號運營管理規則、平臺公約和服務協議。

即將於11月1日生效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據記者觀察,買賣賬號的亂象不僅存在於微信平臺,抖音、微博、遊戲平臺亦有大量賬號買賣現象存在。在社交上搜索“粉絲”“白號”等關鍵詞,即可搜索到大量買賣賬號的賣家,產品包括“殭屍”粉、白號、滿級號等。

“殭屍”粉一般是指微博、百度貼吧、微信等平臺的虛假粉絲賬號,它們背後往往是運營者羣控多部手機產生的機器粉,被用於刷高微博的轉發、評論、點擊量,完成買家佈置的“KPI”。而白號則指僅完成註冊,未留下個人信息或是未發佈動態的賬號。滿級號/王者號等則與遊戲中的等級、裝備、段位關聯。

目前,監管部門正在對違法違規賬號“轉世”、惡意營銷等亂象開展專項行動。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10月18日召開“清朗·互聯網用戶賬號運營亂象專項整治行動”全國視頻工作會議,提出緊盯五類賬號運營亂象:一是違法違規賬號“轉世”;二是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信息違法違規;三是網絡名人賬號虛假粉絲;四是互聯網用戶賬號惡意營銷;五是向未成年人租售網絡遊戲賬號。

會議提出,嚴格管控網絡名人賬號異常漲粉行爲,全面清理“殭屍”粉、機器粉,大力打擊通過僱傭水軍等方式的非自然漲粉行爲,定期清理“殭屍”賬號。另外,嚴格網絡遊戲賬號實名註冊和登記要求,清理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賬號的租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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