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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加快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電價的機制,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部署,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於10月22日發文取消了我區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對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代理購電價格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

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要求,我區持續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從發電側看,我區當前84.15%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此次改革燃煤發電電量將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上下浮動範圍擴大到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從銷售側看,當前工商業用戶的市場化交易電量爲67.68%,尚未進入市場的用戶也將全部進入電力市場。目錄銷售電價只保留居民、農業類別,基本實現“能放盡放”。

此次改革,將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標誌着我區電力市場化改革邁出了關鍵一步。從當前看,改革有利於進一步理順“煤電”關係,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從長遠看,將加快推動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發展,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並將對加快推動發用電計劃改革、售電側體制改革等電力體制其他改革發揮重要作用。(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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