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3家拒收現金的單位被處罰並曝光 來源:新華社微博

記者22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爲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三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13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0元至50萬元人民幣不等。被處罰的單位包括交通、水電等公共服務機構以及大型商超、景區、停車場、保險公司等。

人民銀行提醒,社會公衆遇到拒收現金行爲,可依法維權。但拒收殘缺污損人民幣等行爲屬於商家服務意識或服務水平不足,不應定義爲拒收現金違法行爲。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一些新業態、新交易模式的行業、商家應注意保留現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衆的支付方式選擇權。(記者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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