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警局供图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姜顾峰 记者 江跃中)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规范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工作,10月21日,上海海警局执法部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一、二检察部会签了《关于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提前介入侦查案件范围、启动程序、工作方式、意见落实、信息互通等方面做了规范。下一步,双方将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作用,严格落实《办法》相关要求,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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