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警局供圖

新民晚報訊 (通訊員 姜顧峯 記者 江躍中)爲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規範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偵查工作,10月21日,上海海警局執法部與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第一、二檢察部會簽了《關於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偵查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對提前介入偵查案件範圍、啓動程序、工作方式、意見落實、信息互通等方面做了規範。下一步,雙方將充分發揮派駐檢察官辦公室作用,嚴格落實《辦法》相關要求,提高刑事案件辦理質效。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