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竟有企業懸掛拒收現金橫幅,央行三季度處罰力度加大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邊萬莉 北京報道 10月22日,央行公佈了2021年第三季度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依法對12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負責人做出經濟處罰。拒收現金的具體場景包括購買火車、繳納學費、支付停車費、購買景區門票、餐飲消費以及繳納水電費等。

從被處罰的單位來看,主要包括鐵路公司、物業公司、學校、景區及保險公司等。以服務業爲主,共計12家企業,分別來自北京、浙江、上海、湖北、江蘇、江西和廣東。其中,被處罰金額最高的是北京城市鐵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違法事實是“市郊鐵路車站拒絕公衆使用現金購票乘車”。央行對該公司給予警告,並處50萬罰款;對直接負責人給予警告,處5萬元罰款。這是今年受到央行處罰最嚴重的一家企業。

央行公告表示,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注意到以下兩類情況,提醒社會公衆關注。一是拒收殘缺污損人民幣、角幣、硬幣等行爲屬於商家服務意識或服務水平不足,不應定義爲拒收現金違法行爲;二是一些新業態、新交易模式的行業、商家應注意保留現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衆的支付方式選擇權。

在違法事實中,除了企業拒絕公衆使用現金支付外,還出現了一次“對現金支付採取歧視性手段”。爲此,上海軼馨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被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罰款;直接責任人被給予警告,並處 700元罰款。記者注意到,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第18號明確提出“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要求或誘導其他單位、個人採取非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支付,不得通過各種形式宣傳無現金支付或歧視現金支付概念。”

此次拒收現金處罰中,金融機構僅有1家保險機構的分支公司受罰。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麻城支公司因拒絕公衆使用現金支付保費被給予警告,並罰款1萬元。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負責人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被罰款1000元和500元。值得一提的是,浙江省鎮海中學臺州分校因“新生入學繳費不接受現金支付”而被給予警告,並被罰款4000元,這今年首個被央行處罰的教育機構。

從處罰數量來看,被處罰單位由二季度的18家下降至12家,但是處罰金額明顯有所增加。此次,央行罰單從2000元到50萬元不等,罰款共計80.7萬元,高於第二季度的44.65萬元。而對涉事企業直接負責人的最高罰款也從第二季度的1.5萬元上升至5萬元。

三季度受央行處罰數量最多的是物業公司,共有3家。其中,因懸掛“本停車場 拒收現金”橫幅,泰盛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被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罰款。此外,停車費收取的相關問題成爲出現頻次最高的違法事實,出現3次。北京和泓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西山分公司因被給給予警告,並被罰5萬元;其直接負責人被給予警告並被罰款1萬元,是被處罰力度最大的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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