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我区对外省输入新冠病毒阳性无症状感染者王某、王某平同车涉及我区耿某飞等9人启动了流调溯源程序,并对耿某飞等9人及其关联人员第一时间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经进一步摸排、流调,发现耿某飞等9人存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行程轨迹,现通告如下:

1.耿某飞于10月18日乘坐Z161次列车15车厢51座到达邢台火车站,15时20分出站,步行至邢台中心汽车站乘坐102路公交车回任泽区,全程佩戴口罩,约17时在任泽区政府西门下车。

2.韩某剑于10月18日乘坐Z161次列车15车厢45座到达邢台火车站,15时20分出站,乘坐4路公交车于16时10分到达万象新天地小区下车。19日15时乘坐43路公交车到邢台东站下车,16时转乘104路公交车于16时25分在任泽区大屯乡十里亭村下车,转乘310路公交车于17时30分在任泽区大屯乡朱屯村下车。

3.魏某硕于10月18日乘坐Z161次列车15车厢4座到达邢台火车站,15时20分出站,17时左右佩戴口罩乘坐出租车(记不清车牌号)到豫东市场,乘坐105路公交车到任泽区邢湾镇穆口村下车。

4.刘某霞于10月18日乘坐Z161次列车加2车厢05A座到达邢台火车站,15时20分出站,15时46分乘坐出租车(记不清车牌号)到豫东市场,乘坐105路公交车到任泽区邢湾镇下车。

5.刘某祥于10月18日乘坐Z161次列车17车厢37座到达邢台火车站,15时20分出站,步行至邢台中心汽车站乘坐邢台—清河班车16时在任泽区邢湾镇王村路口下车。

6.魏某培于10月18日乘坐Z161次列车加1车厢19座到达邢台火车站,15时20分出站,16时30分左右步行到中心汽车站东口公交站乘坐102路公交车在任泽区武装部下车。

7.吴某霞于10月18日乘坐Z161次列车加1车厢36座到达邢台火车站,15时20分出站,步行至邢台中心汽车站乘坐102路公交车在任泽区商品街口下车,转乘303路公交车于18时左右在任泽区大屯乡大驿头村下车,

8.谢某杨于10月18日乘坐Z161次列车加1车厢32座到达邢台火车站,15时20分出站,步行至邢台中心汽车站乘坐102路公交车在任泽区公交公司终点站下车。

9.杨某波于10月18日乘坐Z161次列车加1车厢63座到达邢台火车站,15时20分出站,步行至邢台中心汽车站乘坐102路公交车在任泽区人民医院下车。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居民,看到通告后请及时相互转告,凡上述时间与耿某飞等9人同时间同空间有过交集人员,请立即向所在乡村、小区、单位或区防领办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接种疫苗,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邢台市任泽区防领办电话:7512445

邢台市任泽区疾控中心电话:7533918

来源|任泽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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