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商業評論 錢亞光

日前,蔚來河南換電站被強拆的事情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引起了不少網友關注。

據瞭解,該換電站爲河南相輿科技有限公司在河南省開封市金明大道開元廣場建成的開封開元蔚來充換一體站,該站有40個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一座蔚來快速換電站,於2021年9月正式上線,運營不到兩個月。被拆除的理由是該換電站爲違建,目前,該換電站在已經顯示爲維護中、無法使用。

此前,上海蔚來汽車有限公司企業傳播高級總監馬麟回應稱,雙方對換電站設施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蔚來員工對換電站設施進行初步說明後,雙方決定對該處換電站建設和運營展開積極溝通和探討。蔚來客服也對此進行了回應,表示“公司已第一時間知曉並妥善應對,新事物在發展過程中有些插曲也不奇怪,相信很快會處理好的。”

10月21日,蔚來官方發文回應了此事:1.開封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高度認可蔚來在充換電領域的發展,將在政策扶持、合理選址、高水平運營等方面全力支持蔚來充換電網絡的建設運營。蔚來充換電網絡建設將納入示範區整體規劃。2.未來蔚來將結合自身的業務需求,與當地優勢資源強強合作,在開封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整體規劃的框架下,優化充換電站選址,加快進行充換電網絡下一步的佈局。開元廣場換電站近期遷址重建。

雖然事情已經得到了解決,但事情的起因還是引起了網上的熱議,其中主要的討論點集中在“爲什麼當地住建局、經濟開發分局、信訪平臺等有關部門已經明確表示該充換電站不需要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封城鄉一體化示範區違法建設整治行動指揮部依然需要出示相關證明,並且最終強拆該充換電站?”

無論是中央層面還是地方層面,對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一直都是給予支持的態度。

今年9月10號,發改委聯合六部委發佈通知,其中明確表示:“國家能源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年內研究出臺《關於進一步提升充換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從加強規劃佈局、移動居住社區充電樁安裝、加強設備運維、提高供電保障等方面推動充電服務保障能力提升。”

5月20號,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提升充換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意見稿中提到,要提升城鄉地區充換電保障能力、加快換電模式推廣應用、支持建設佈局專用換電站,等等。

去年全國兩會上,換電站作爲新基建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一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將“建設充電樁”擴展爲“增加充電樁、換電站等設施”。

國家對換電模式的認可,對車電分離道路的肯定,一方面是對換電技術創新的認可;另一方面就電動車使用而言,換電緩解了當下電動車補能速度慢、續航不可升級、二手車殘值低等問題。

河南省發改委2020年發佈了通知,明確提出到2025年,全省要累計建成集中式充換電站 2000 座以上。

據瞭解,開封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國土資源局依據河南省的相關通知指出,蔚來建設的換電站無需辦理相關手續,而且換電站建設也經過了備案,而開封市城管局則依據當地市容管理條例要對該換電站進行拆除,問題究竟出在哪裏?就此,汽車商業評論採訪了幾位業界的專業人士。

奧動新能源汽車科技公司品牌與市場中心總監兼華東區總經理黃春華告訴汽車商業評論,此類事情的發生多緣於政府各部門對國家政策的理解有所不同。

換電站不屬於工程建設。但因爲特殊的設備構造,在目前一般的城市管理中被認定爲非法搭建物。蔚來開封事件就是因爲對於這類設備的認定出現分歧導致的強制拆違。

他表示:“奧動換電站屬於撬裝式特種設備,在與各地相關政府機構溝通中也是以該口徑進行溝通。可以符合包括規建、城管等主管部門的審查。比如,在上海的換電站建設過程中,目前主要遇到的問題是各區安監部門對於該設備的安全性的評估,城市管理部門對換電站的認定還是臨時性違章建築等方面,導致一些手續比較繁瑣。

上海的主要解決方式是與各相關部門保持積極溝通,在認知層面不至於出現偏差導致出現執法情況。”

據他介紹,奧動之前在廣州番禺的第一個站——謝村站,也遇到過面臨拆除的情況,相關部門下達了拆除通知。當時是請了主管部門——工信局出面協調下來的。如果建設當中出了問題,他的經驗是找發改委和城管局作溝通和協調,最爲有效,解決問題最快。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汽車商業評論,充換電設備可以被稱作設施,在城市建設的過程中,它不需要報備,不需要走流程,就可以來建設,但是從應用層級上,它不是隨時可以移動或者是挪出的,終究還是要在一個地方固定下來,所以會引發各方認知的不同,這是行業的一個共性問題。

他表示:“在一些政策管理的時候,也會有這種所謂城市規劃建設不合規的情況,所以我們不能說兩方都對,但是至少在這個事情上,因爲它是新行業、新業態,還沒有形成一個完全成熟的、類似於加油站那樣從前期審批、報規、到建設完成,在什麼樣的地方經營,還沒有形成這樣一個有規模效應和非常標準的審批流程和相關文件。

我覺得蔚來這個事情還是各方對政策的理解不同。有相關部門的支持,他們知道充換電設施的重要性和推廣的必要性,所以他們肯定會出具的相關文件,但是同樣在城市管理規劃的時候,對充換電設備是設施還是建築,理解不同的,這是雙方在理解、解讀這個文件的時候,肯定會有不同,造成的這種結果。”

就跟法制建設一樣,一個新鮮業態出現的時候,用什麼樣的方式去審批,用什麼樣的方式建設,什麼樣的方式去運營,在這個過程中立法、規劃往往都是滯後的,自然而然就會有不同的解讀。而末端執法是非常剛的,是法的話就是對和錯,沒有商量的餘地。最終執法部門去執法,肯定是有依據的。

因此,通過這個事情,如果要呼籲的話,應該是呼籲在充換電設施在建設的時候,政策有統籌規劃,有更好的支持,而不是暴力執法。這種情況在充換電設施建設中都會遇到,至少地方上要有一個報備機制,建設者要跟人家彙報,在哪兒建設,怎麼建設。

另外,有關換電站建設需要經過哪些部門的批准,纔算手續齊全的問題,專業人士也發表了自己的見解。

黃春華表示,各個地方有各自的規定,比如在上海只要發改委網上備案即可;在合肥要在發改委備案,經過應急辦,換電站所在地街道的同意;在南京是項目備案,由項目所在地的發改委和部分區域的街道出具同意建站證明即可;在杭州是住建局新能源推進辦通過備案審批就可以。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在北京建設換電站,政府支持力度很大,建設者首先需要到發改委進行項目備案,其次,要向街道進行施工的備案,說明施工的規模、佔地面積、工期等。

另一位充電行業的專業人士表示,以《河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通知爲例,其中提出: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減少充電設施建設項目審批環節,加快辦理速度。對充電設施建設項目,屬於政府直接投資的,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新建獨立佔地的,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備案手續;其餘的,原則上無需辦理備案手續。

一般新建的設施,比如在荒地上新開一塊停車場,那需要備案。如果是已建成的,一般不需要。蔚來的這個換電站,應該是在已建成場地內的站,理論上是不需要備案的。充電樁幾乎都在已建成停車場,備案不備案都行,一般企業都是去備案的,因爲備案了可以領補貼。

在汽車商業評論的採訪過程中,記者也通過微信詢問了蔚來能源高級副總裁沈斐,但到截稿時未獲回覆。

通過與專業人士的溝通和了解,我們認爲,這次事件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根本原因可能就在於各方對新政策的解讀、對新事物的認知有所不同,各自有各自的態度和立場,解決的方法也很簡單,加強各方的溝通,由主管部門進行協調,建立納統或彙報的機制,相信未來充換電基礎設施的相關建設和管理一定會越來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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