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现金管理类产品面临整改 规模及占比同时压降 

本报记者 王柯瑾 北京报道

理财转型再次进入“高压”期。《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近期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收到窗口指导,拟要求压降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规模及占比。

今年以来,规范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政策和消息频出。日前,财政部发布的《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货币市场基金、现金管理类理财采用成本法估值将受到限制。

而今年6月份,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对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实施规模控制。

多位受访人士认为,压降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旨在控制发行机构的流动性风险,同时也保证该类产品的规模和占比在《通知》要求的过渡期内顺利达标。按照当前的规模看,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压降存在一定压力。而随着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规模、投资收益等的下降,也会出现部分客户流失现象,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做好提前应对。

控制流动性风险 保证过渡期内达标

近日,记者获悉,监管拟要求相关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今年年底前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占产品总规模的比例压降至40%,到明年底下降到30%。

“压降规模及占比的主要意图是保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规模和占比在过渡期内顺利达标。”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郑忱阳表示,“在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中存在产品规模较大、客户依赖性较强等现实问题,存在一定的整改压力,如果不能顺利压降规模,将会影响理财子公司的客户关系、投资策略、资产配置、风险控制等经营管理的各方面。此次压降要求与《通知》基本一致,在满足《通知》中30%和200倍要求的基础上新增了今年占比过渡指标40%以及明年规模限制‘自有资金规模30倍’,意味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占比以下降到40%作为阶段性目标,为后续下降到30%做准备,规模上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风险准备金200倍和自有资金30倍上限,更具有灵活性,有助于理财子公司稳定预期、顺利过渡。”

此外,控制流动性风险也是监管规范该类产品的原因之一。普益标准研究员陈祉屹告诉记者:“现金管理类产品多投资于高评级债券等流动性较高的货币市场工具,对银行募集长期资金能力要求低,对投研能力要求低,不利于银行长期综合能力发展;此外,现金管理类产品收益曲线过高,增加银行流动性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高收益部分来源于银行高负债,因此该类产品占比过大使得银行流动性风险加剧,可能因大规模集中赎回导致风险外溢。”

从现存规模看,部分机构产品压降并非易事。陈祉屹表示:“截至2021年3季度,18家全国性银行在过去一年内总计存续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258款;从规模调整来看,少数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呈下降趋势,但多数银行呈上升趋势,各家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存续规模仍然较大;从占比来看,多数全国性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占净值型产品比例超过40%,最高达59.05%,降压压力大。”

某银行理财子公司人士表示:“部分公司产品规模占比高,压降压力较大,而部分公司比较审慎,提早按照40%甚至是30%的比例进行了调整。”

那么对于规模较大的机构,陈祉屹表示:“应通过提升投研能力和加大其他类型产品宣传力度的方式降压。银行和理财公司可以提升自身投研能力,加大对封闭式、固定持有期限等类型产品的研发力度,提高该类产品吸引力;也可以在网点加大宣传其他类型产品,降低现金管理类产品占比。降压后,市场无风险收益率将下降。现阶段,银行及理财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存在利用投资低评级债券和加杠杆的方式使其收益高于一般货币基金的情况,规模降压后现金管理产品优势和占比缩小,市场无风险收益率将出现下降。”

应对客户流失 短期净值型理财产品可“补位”

普益标准研究员郑哲涵认为,由于投资范围缩小、久期缩短、杠杆降低,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或将持续下滑,出现部分客户流失现象,此外监管对标货币市场基金,将会使得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的优势逐步丧失,产品同质化或将加剧。

郑哲涵表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压降会减少长期限债券和同业存单等资产的配置而增加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产的配置。此外,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或将卖出低评级信用债券,增加高评级信用债券的配置。低评级长期信用债券配置量的减少,将导致银行理财资金向资质较弱银行同业存单、永久债券、二级资本债券等配置的下滑,因银行理财产品是这些资产的重要资金来源,其配置量的减少或导致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难度的上升。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未来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将失去发展前景?郑忱阳表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主要竞争对手是货币市场基金,二者差别很小,替代性很强。从监管趋势来看,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规模下降是必然,货币市场基金规模或有所增加;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收益率也会波动性下滑,在监管《通知》出台之前,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投资范围较广、久期相对较长,收益率往往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也容易出现流动性风险,造成风险外溢,《通知》出台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禁投范围、流动性和杠杆约束、赎回限制等更加严格,该类产品的收益率将逐渐下降,并逐渐与货币市场基金趋同。”

郑忱阳告诉记者:“《通知》出台后,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已经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规模的压降有一定预期,部分理财公司也已经在主动调整,此次监管要求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影响不大。银行在压降规模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客户需求,可以通过产品创新和产品替代来缓解供需不匹配问题。”

“从产品创新来看,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客户更偏向于短期、低风险、稳收益的理财产品,通过对客户结构、投资期限和风险偏好分层分类,精细化客户画像,创新开发符合这类客户需求的新型理财产品,也可以为客户定制多元化的资产配置,实现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类似的收益率,引导客户逐渐改变先前的投资周期和风险偏好。从产品替代来看,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选择短期的净值型理财产品进行替代,提升产品吸引力,分散客户需求,尤其对于新开拓的客户而言,需求偏好更容易培养,同时还有助于理财市场净值化转型。”郑忱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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