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煤炭限價“歸去來”:國家發改委重拳調控促供需平衡 

本報記者 鄭丹 郝成 北京報道

“限價是在歷史上有過的,但像這次這麼大力度,以前沒有出現過。”針對10月19日國家發改委發佈的“依法對煤炭價格實行干預措施”行動,中國煤炭運銷協會副理事長石瑛如是說道,“我們特別希望價格能夠穩下來,所以很贊成。現在市場煤價確實漲得有些瘋狂了,對行業整體的影響特別不好。”

近期煤炭價格快速上漲,連創歷史新高,大幅推高下游行業生產成本,對電力供應和冬季供暖產生不利影響,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

10月19日下午,國家發改委組織重點煤炭企業、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召開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機制煤炭專題座談會,研究依法對煤炭價格實施干預措施。

參加此次會議的石瑛告訴記者,會議提出限價的原因包括:“兩個嚴重”,就是煤炭價格嚴重背離市場,煤炭市場嚴重扭曲;“兩個無法”,下游企業無法承受,社會也無法承受;“兩個依法”,要依法嚴厲打擊,依法進行價格干預。

而限價的最終目的,是做到“兩個迴歸”:價格迴歸合理水平,市場迴歸正常軌道。

同日下午,國家發改委也主持召開了煤電油氣運重點企業保供穩價座談會,研究安排人民羣衆溫暖過冬各項重點工作。國家鐵路集團、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國家管網公司、國家電網、南方電網、華能、大唐、華電、國家電投、華潤、國家能源、中煤等重點企業代表參加會議。

另有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主要負責人帶隊赴鄭州商品交易所調研,並召開專題座談會,研究今年以來動力煤期貨價格走勢和依法加強監管、嚴厲查處資本惡意炒作動力煤期貨有關情況。

一時間,國家發改委一套“組合拳”重磅出擊,直接導致10月19日當晚動力煤期貨全合約跌停。

10月20日,鄭商所發佈公告,自2021年10月21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在動力煤期貨2111、2112、2201、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約上單日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爲50手。

動力煤期貨全合約跌停

中信建投期貨黑色系首席分析師趙永均告訴記者,在國家發改委出臺政策的正推壓力下,出現多頭恐慌,進而發生集體踩踏現象。10月19日夜盤,動力煤主力合約大幅低開,震盪後跌8.01%封跌停;此外,動力煤其餘合約全部跌停,焦炭、焦煤也紛紛跌停。

趙永均分析,截至10月20日收盤,主力01合約1.8萬多手空單封住跌停板,佔合約持倉的20%以上,多頭恐慌情緒盡顯。兩個月來,期現貨的大幅上漲完全超越了市場的預期,盤面01合約漲幅已經超過160%,儘管政策端陸續出臺穩價保供措施,但是市場仍然迭創新高,港口現貨5500大卡煤最高漲到2500元/噸上方,對標盤面升水超500元/噸。

“很多品種同時跌停,例如:1800、2100、2200、2300全部跌停,這種情況我幾乎沒見過。”石瑛告訴記者,這與10月19日國家發改委發佈公告直接相關。

“期貨的功能,是發現價格。但這兩年,煤炭市場的波動特別大,期貨起到了一個領漲和領跌的作用。也就是說,市場缺煤的情況下,現貨會漲得非常快;10月19日晚一下子跌停,也會對現貨造成推波助瀾的作用。”石瑛認爲,現貨的變化是否顯著,要看政府依法干預煤炭價格的政策具體措施和推進速度。“等合理合規的限價政策出來,限多少,就只能是多少。目前還沒有出來更詳細的舉措,但應該會很快。”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認爲,動力煤其餘合約全部跌停並不奇怪,對現貨價格也不會有太大影響,因爲中間還有傳導時間和煤炭硬缺口的因素影響。“現貨方面,煤炭價格不太可能大幅度下跌,因爲目前是賣方市場。期貨跌很多是沒有問題的,期貨炒的是未來價格,炒作的價格一般是大幅度脫離基本面的。”

林伯強向記者介紹,“供需基本面”指供需不平衡,不僅是中國,國際上早已呈現出供不應求的現象。

石瑛補充道,“從政府層面來講,一開始出現問題,當然是希望通過市場調節的方式來解決,但是煤價漲到這種程度,國家再不出手,煤價就可能會持續漲價。因爲供需關係的缺口一直存在,缺電時煤炭是剛性需求,硬缺口加上炒作的推波助瀾,煤價可以一直漲很多。

10月19日,國家發改委公告稱,煤炭是重要基礎能源,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目前價格漲幅已完全脫離供求基本面,且臨近採暖季,價格仍呈現進一步非理性上漲的趨勢。國家發改委將充分運用《價格法》規定的一切必要手段,研究對煤炭價格進行干預的具體措施,促進煤炭價格迴歸合理區間,促進煤炭市場迴歸理性,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確保人民羣衆溫暖過冬。

《價格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當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部分價格採取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干預措施。

供需失衡 兩端調控

林伯強告訴記者,在中國電力系統中,火電佔比接近70%,所以發電能源以煤爲主。從挖煤、運輸,到電廠發電,整個過程是一個產業鏈。在這個鏈條中,上游是煤炭供應,下游是發電裝置(電廠、電網),終端是用電的消費者,包括工業和居民。

由於煤炭行業是市場化運作,煤價上漲,會推動下游的電價上漲,整個產業鏈的下游都會被影響。趙永均認爲,伴隨煤價上漲,電廠虧損嚴重,隨之工商業用電開始浮動上漲,給製造業帶來了成本增加負擔。而煤炭階段性的緊缺是本輪煤炭價格上漲的主因,同時全球煤炭價格上漲,進口煤已經完全沒有價格優勢,對國內煤炭供給更是雪上加霜。

“現在就是供需不平衡,在緊要關頭,政府是可以干預煤價的。”林伯強說。

目前,國家從整個電力系統的供給端和需求端分別調控。在需求端,通過嚴控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用電、確保電煤長協合同履約率四季度要達到或超過100%,以及調節電價上下浮動範圍落實“保供”措施。

10月12日上午,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明確了四項重要改革內容:一是要求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二是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將燃煤發電交易價格浮動範圍上限擴大到20%;三是推動工商業用戶進入市場並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四是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該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實施。

但問題也隨之而來,趙永均告訴記者,電廠100%長協直供後,對市場煤份額造成一定程度的擠壓,並一度讓市場煤供不應求。“工業用電電價上浮,一度讓市場懷疑政策端已容忍煤價的上漲,因爲電價的上漲,雖然讓鉅虧的電廠得以喘息,卻將成本轉移到終端用戶,因此近日的煤價漲勢,也顯得肆無忌憚。”

於是在供給端,除此前通過要求各企業要深挖電煤增產潛力,全力增加電煤供應量的“保供”舉措之外,此次國家發改委直接根據《價格法》限制煤價上漲,並嚴查煤價炒作行爲,加碼到前所未有的干預力度。

趙永均告訴記者,保供的力度也是空前的。“之前我們去榆林進行調研,當地煤礦介紹,此前煤礦要申請核增產能難度巨大,但是有了‘增產’要求後,短短兩個月內,已經核增產能超過2億噸,日均產量比9月份增加150萬噸,同時還有新增煤礦項目陸續投產,供給端得到明顯改善。”

趙永均繼續補充,從供給端的源頭——煤炭坑口成本,到最終價格的差額是很大的。據其實地調研瞭解,榆林一煤礦坑口價最低是130元/噸,但目前按市場價可以賣到1700元/噸,如果經經銷商轉賣,最終價格會被抬得更高。國家發改委之前就煤礦成本進行過調查,也爲如今根據《價格法》對煤價進行調控埋下伏筆。“煤價已經大幅偏離合理區間,從成本利潤角度來行政干預煤炭價格,相對於較低的坑口成本及巨大的利潤,調控的空間是非常大的。”

“這種干預其實不是第一次,應該也不會是最後一次。”林伯強稱,此前政府就多次以“口頭引導”的方式干預煤價,但近兩年煤炭價格仍舊一直上漲,干預並沒有取得理想的效果。

石瑛也向記者證實了這一點。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曾發佈了至少兩次“保供穩價”倡議書,號召煤炭企業降低煤價,但由於協會會員都是國有煤炭企業,並不能影響“瘋漲”的地方煤炭企業,效果也並不理想。“從事煤炭行業這麼多年,我只經歷過2012年國家發改委臨時干預措施,港口的價格被限到不得高於800元/噸。像這次煤價漲這麼大幅度,以及限價這麼大力度,以前都沒有出現過。”

“這個管控是一個短期行爲,而不是長期行爲。”石瑛認爲,國家此次及時干預,可以解決暫時的煤炭供需矛盾。“如果在短期內,把煤價過快的漲幅壓下來,再彌補硬缺口的問題,增產增供,煤價自然就會下來。”

10月19日,煤電油氣運重點企業保供穩價座談會指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各有關方面有力有序推進落實能源保供穩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9月底以來,已核增一批生產煤礦,日均產量已比9月份增加了120萬噸以上,10月18日的日產量已超過1160萬噸,創今年新高。

該會議還指出,目前全國統調電廠存煤近8800萬噸,可用16天,比月初增加900萬噸以上;其中東北三省電廠存煤可用24天,比月初增加11天。在已簽訂年度中長期合同的基礎上,發電供熱企業與煤炭企業又簽訂了1.5億噸中長期合同,絕大部分省份合同簽訂率達到或接近100%,部分省份中長期合同煤炭缺口已落實煤源,正在抓緊簽約。同時,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近日江蘇、山東、湖北、山西等地新增市場交易價格已按價格政策實現近20%的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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