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地启动银行收费专项检查 厘清企业融资真实成本 

本报记者 杨井鑫 北京报道

在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惠企利民的同时,多地市场监管局和银保监分局针对银行收费问题陆续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和管理,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跨行取现手续费、异地同行转账手续费、票据挂失费等多项银行收费项目被取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为企业减负的目的。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在各地银行专项检查中,保险保证类贷款的保费问题受到市场高度关注。山东市场监管局于近期发布相关规定,率先明确了企业融资中涉及保险保费的承担问题,同时对市场关注的一系列银行收费“灰色地带”提出了明确要求。

整治乱收费

近年来,银行服务“乱收费”已成为社会各界诟病的焦点,尤其是在实体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银行收费项目不断增多直接侵蚀了实体经济利益,给企业造成了较大负担。由此,监管要求银行机构减费让利,并对融资中涉及到的其他市场主体也进行规范。

自7月以来,福建、云南、四川、山东等地的市场监管局和银保监分局针对银行收费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对企业融资中银行收费问题进行了明确,同时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银行乱收费问题进行通报。

福建省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时应向借款人明示告知与信贷融资相关的所有费用。云南省强调将持续推进对驻滇商业银行的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增强自律意识。

四川省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和银保监分局联合召开商业银行收费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会,对辖区内17家商业银行的收费治理政策要求、时间安排、重点问题和检查形式进行了解读,重点清理强制收费、变相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四类情况。同时,督促银行全面整改“五个不得”,即不得捆绑强制收费、不得变相有偿收费、不得转嫁银行成本、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违反“两禁两限”的收费行为。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银行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全省各银行机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减免收费政策,不得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业务成本。

“在金融市场仍缺乏充分竞争机制的情况下,银行凭借强势地位乱收费增加了企业负担。尤其是对中小企业而言,在融资中的不平等地位使其往往很难有选择的空间,这让企业融资生态会更加恶化。”一家股份制银行人士称。

该人士表示,随着监管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中对小微企业的逐渐重视,整治银行乱收费也成为近年监管的工作重点。“企业融资成本较此前已经有明显下降,而商业银行的收费项目也在逐渐进行规范。”

聚焦贷款类保险

在各地开展的银行收费检查专项中,山东省发布的《关于规范银行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受到市场高度关注,其中率先对于保险保证类贷款的费用承担、贷款评估中的费用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该告诫函指出,对于以银行作为借款人意外保险第一受益人的,相关保险费用由银行承担;以银行作为抵押物财产保险索赔权益人的,相关保险费用由银行和企业按合理比例共同承担,而上述规范在银行收费管理中尚属首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鉴于借款人的偿债风险问题,银行在部分借款产品中会要求借款人购买保险以规避风险。一旦借款人出现意外,购买的保险赔偿金将第一时间偿还银行贷款,从而避免银行贷款出现损失。

“现实中,购买保险的贷款更容易通过审批,而缺乏保险的贷款很可能被拒。”一家国有大行人士指出,而如果保费计入到银行的经营成本中,贷款的利率也可能会有相应的提升。”

一位市场人士告诉记者,在企业的融资中,银行贷款利率仅仅是一个方面,而贷款涉及的评估费、引流费、保险费、担保费等费用亦明显抬高了融资成本。“监管期望能够将这些费用都纳入到银行的经营费用中,而银行通过贷款利率直接体现出企业融资的真实成本。否则,市场会形成银行贷款利率低,而企业真实融资成本高的畸形现象。”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融资成本涉及到除银行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市场主体,而这些相关市场主体的收费检查则需要市场监管局等监管机构配合。按照他的说法,在部分案例中,大型互联网平台导流费或者信息费大概是6%至7%,一些提供风险缓释措施的市场主体也收取了6%至7%,而银行实际贷款利率只有4%至5%。

“从专项检查的情况看,监管的目的是从整体上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包括导流和风险释缓措施等费用都应该计入到银行经营业务费用中。虽然单个企业的业务费用会略高,但银行能够通过批量业务合作压降费用。”上述市场人士称,山东在涉及保险类贷款的银行收费上走在了前面,这也会倒逼银行金融机构对这类业务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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