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證券報

打臉來得真快。

*ST新億22日晚間發佈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告知書顯示,*ST新億2018年、2019年連續兩年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2019年由盈轉虧,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司在公告中稱,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不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上交所隨即發佈監管工作函表示:“公司公告的相關表述不真實、不準確,請公司及時予以更正。公司股票可能被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對投資者影響重大。”

來源:上交所網站

涉嫌財務造假細節被曝光

告知書曝光了*ST新億涉嫌違法、長期財務造假的細節。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ST新億的財務造假手法,大多是通過虛假交易完成,包括虛增保理業務營業外收入、與實控人好友的公司虛增貿易收入、違規確認物業費收入、虛構抵賬租金收入等方式。

以虛增貿易收入爲例,2018年5月7日,*ST新億子公司億源匯金與阿信商貿簽訂《工礦產品訂貨合同》,約定億源匯金向阿信商貿銷售鐵精礦。同日,億源匯金與思北投資簽訂《工礦產品訂貨合同》,約定億源匯金向思北投資採購鐵精礦。2018年年度報告中,億源匯金根據與阿信商貿簽訂的銷售合同,確認營業收入1338.54萬元。根據與思北投資簽訂的釆購合同,確認營業成本1209.43萬元。2019年年度報告中,億源匯金根據與阿信商貿簽訂的銷售合同,確認營業收入212.66萬元。根據與思北投資簽訂的採購合同,確認營業成本214.45萬元,在銷售費用中確認了運費23.09萬元。

然而經查,阿信商貿、思北投資的實際控制人爲賀軍,系*ST新億實際控制人黃偉的好友。億源匯金在與阿信商貿、思北投資的貿易業務過程中未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不承擔風險和享有收益,沒有取得相關貿易結算的結算單、過磅單等有效單據。相關資金在阿信商貿、億源匯金、思北投資之間循環形成閉環,並未使經濟利益流入億源匯金,億源匯金與阿信商貿的銷售合同不具有商業實質,不符合會計準則收入確認條件。

經證監會調查,*ST新億虛増2018年營業收入1338.54萬元,利潤總額129.11萬元,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100%、利潤總額絕對值的5.24%;虛增2019年度營業收入578.86萬元、營業外收入7590萬元,利潤總額7931.21萬元,虛增營業收入、利潤額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的55.76%、253.99%。追溯調整後,*ST新億2018年、2019年連續兩年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2019年由盈轉虧,*ST新億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ST新億還因未及時披露事項,存在重大遺漏。

基於*ST新億和相關當事人的上述行爲,證監會擬決定對*ST新億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的罰款;對黃偉給予警告,並處以1200萬元罰款;對時任監事會主席、子公司億源匯金總經理、法定代表人李勇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行爲的其他責任人員劉柏齡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證監會擬決定對黃偉、李勇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可能觸及重大違法退市風險警示情形

上交所監管工作函稱,根據事先告知書,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虛增營業收入,扣除虛增收入後,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連續三年營業收入均低於1000萬元。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上交所要求*ST新億及時披露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並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進行特別風險提示。

上交所表示,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期間,收到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情形的,公司應當申請停牌,並及時披露有關內容。上交所將在披露日後1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ST新億是多年來的“問題公司”。公司因經營不善深陷財務危機,嚴重資不抵債,2013年、2014年連續虧損,且2014年末淨資產爲負值,被上交所處以退市風險警示。2014年12月由新疆萬源稀金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接盤原第一大股東股權,而後遷往新疆,更爲現名。

2015年11月7日,根據債權人的申請,*ST新億被新疆塔城中院受理破產重整。因涉嫌信披違規,*ST新億於2015年12月28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ST新億2018年年報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因未按期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上交所去年底對*ST新億及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

今年6月28日晚間,*ST新億公告稱,收到新疆證監局《行政處罰書》,公司包括董事長黃偉在內,多名高管因未披露重大債務、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爲關聯方提供擔保收到新疆證監局處罰決定。

上交所通報2021年上半年紀律處分工作情況時指出,*ST新億重整投資人違反其限售承諾,在鎖定期內實施“清倉式”減持,嚴重損害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發展的長遠信心,相關股東被公開譴責並限制交易。

近兩年強制退市公司家數大增。證監會9月份在回覆網友關於“建議健全退市制度和嚴把股票增發審覈關口”的留言時表示,暢通“出口關”,不斷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今年以來,已有24家公司退市,其中主動退市1家,重組退市6家,強制退市17家。2019年以來強制退市公司家數已是之前10年總和的3倍多。

嚴打財務造假、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行爲

嚴厲打擊財務造假、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行爲始終是證監會稽查執法工作的重點之一。

近日,證監會會同公安部、最高檢聯合開展打擊證券違法犯罪專項執法行動,集中部署查辦19起重大典型案件。其中,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案件8件。

證監會指出,個別債券發行人、上市公司連續多年財務舞弊,涉嫌欺詐發行犯罪;有的上市公司併購標的爲完成業績承諾大量虛構業務,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有的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利用職務便利,以支付股權轉讓款、債務轉讓等名義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有的中介機構從業人員配合上市公司造假,僞造審計證據,執行銀行函證時嚴重失職,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犯罪。

證監會表示,上市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必須嚴格履行法定信息披露義務,不得刻意隱瞞關聯交易,侵害中小股東的知情權。

在《關於*ST新億觸及重大違法退市風險警示情形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中,上交所也強調,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證券法、《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本所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披露與退市有關的信息,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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