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时代赋予深圳的重大历史使命,也是深圳金融业的历史机遇。

近期,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为深圳金融业指明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方向,其中一些提法、思路,令业界倍受鼓舞。随着《指导意见》的实施,深圳金融业或许将延续勇于创新、开放包容的深圳精神,再立潮头。

深圳金融业的指路灯

总共8200字的《指导意见》,用29条内容对深圳金融业6大方面的工作做出部署,可谓是下一阶段深圳金融工作的指路明灯。

6大方面包括,支持深圳率先建设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纵深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创新、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强化党建引领提升金融工作合力等方面。《指导意见》表示,深圳金融业要为深圳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更好发挥在粤港澳大湾区中核心引擎功能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金融业是深圳的支柱产业之一。2020年,深圳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189.6亿元,同比增长9.1%,占同期全市GDP的15.1%。深圳还是金融科技的领跑者,也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在地。金融业集聚区包括福田、罗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其中前海将打造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科技生态体系完善。在深圳500强企业名单里,第一名为金融企业中国平安,第二名是华为。

三大基本原则廓清迷雾

金融改革全国一盘棋,《指导意见》是在“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起草。指导意见所遵循的三大基本原则,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有关问题的最新思考,也为深圳金融业的发展拨开迷雾。

原则一,坚持回归本源与优化结构相结合。纵览整个金融业,“回归本源“是近年各类金融机构的重要课题。文件提出,要把践行金融为民和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化金融让利,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原则二,坚持强化监管与创新发展相统一。监管和发展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经验表明,监管让位于发展,或是只要监管不管发展,都会酿下苦果。

文件指出,要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底线,提升金融机构内控合规水平,确保银行业保险业稳健发展。坚持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

原则三,坚持改革开放与科技赋能相促进。金融业的开放牵一发动全身,一直遵循着“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谨慎推进,但以改革促发展的方向从未变过。

文件再次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对外开放,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强化科技赋能,为银行保险机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新提法振奋业界

作为深圳金融业下一步行动指南,文件中一些提法令业界振奋,有人表示看到了政府的决心,也看到了业务机会。

如文件中提出,“增强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核心引擎功能。紧扣‘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深圳所能’,强化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机制‘软联通’,促进大湾区内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互联互通。”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落实金融业对外重大举措,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内外一致原则,公平对待境内外各主体。”“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竞争中性原则,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

“加大对脱离主业盲目扩张、高负债经营企业和系统重要性机构风险的排查监测。稳妥化解集团客户信用风险,有序退出‘僵尸企业’,推动企业部门结构性去杠杆。“

“加强新兴金融业务和业态监管。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丰富监管手段,加强资金流向监测,提升跨行业、跨市场、跨境交叉性金融风险的识别、防控和化解能力。强化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严肃查处银行保险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问责和处罚信息披露力度,切实解决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成本过低问题。”

“加强金融监管协作。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加强与宏观审慎政策的协调配合,实现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的有机结合,逐步完善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7+3’类地方金融监管,推动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坚持规则监管与原则监管相结合,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

这些新创新举措可以期待

深圳的“双区”建设,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在大湾区一体化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金融需求,也将被填补。

比如,深圳将支持金融机构有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模式,用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保险机构等长期资金,更好发挥投资对扩大需求、优化供给的作用。

文件还提出了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的目标。为建设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深圳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妥开展外部投贷联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科技企业发放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中长期技术研发贷款,做实做细科技支行。

在支持先进制造业上,深圳鼓励银行机构增加制造业信贷资源配置。其中特别提到,重点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超高清视频、智能制造装备等先进制造业集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产业基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支持力度。

纵深推进金融改革开放。支持与港澳开展跨境双向贷款、双向资金池、双向股权投资、双向发行债券、双向资产转让等业务,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推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与结算便利化,健全贸易融资和保险等贸易服务体系,支持离岸贸易与跨境服务贸易发展。推动加快设立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符合规定的保险业务提供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

在加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方面,深圳将鼓励保险机构发展满足消费者终身、长期领取需求的多样化养老保险产品,支持银行、信托等开发养老型储蓄和理财产品。

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包括医疗、疾病、康复等覆盖生命周期、满足不同收入群体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针对家政、托幼、教育等领域消费需求,开发专属信贷和保险产品。丰富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责任保险。

绿色金融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鼓励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支行,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稳妥开展环境权益、生态补偿抵质押融资,依法合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探索碳金融、气候债券、蓝色债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气候保险等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

责编:桂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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