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是時代賦予深圳的重大歷史使命,也是深圳金融業的歷史機遇。

近期,中國銀保監會深圳監管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推動金融業服務新發展格局的指導意見》,爲深圳金融業指明當前和未來一段時間的發展方向,其中一些提法、思路,令業界倍受鼓舞。隨着《指導意見》的實施,深圳金融業或許將延續勇於創新、開放包容的深圳精神,再立潮頭。

深圳金融業的指路燈

總共8200字的《指導意見》,用29條內容對深圳金融業6大方面的工作做出部署,可謂是下一階段深圳金融工作的指路明燈。

6大方面包括,支持深圳率先建設高質量現代化經濟體系,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縱深推進金融改革開放創新、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強化黨建引領提升金融工作合力等方面。《指導意見》表示,深圳金融業要爲深圳加快建設先行示範區、更好發揮在粵港澳大灣區中核心引擎功能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

金融業是深圳的支柱產業之一。2020年,深圳金融業實現增加值4189.6億元,同比增長9.1%,佔同期全市GDP的15.1%。深圳還是金融科技的領跑者,也是深圳證券交易所所在地。金融業集聚區包括福田、羅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等,其中前海將打造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金融科技生態體系完善。在深圳500強企業名單裏,第一名爲金融企業中國平安,第二名是華爲。

三大基本原則廓清迷霧

金融改革全國一盤棋,《指導意見》是在“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下起草。指導意見所遵循的三大基本原則,體現了監管部門對有關問題的最新思考,也爲深圳金融業的發展撥開迷霧。

原則一,堅持迴歸本源與優化結構相結合。縱覽整個金融業,“迴歸本源“是近年各類金融機構的重要課題。文件提出,要把踐行金融爲民和服務實體經濟作爲金融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現經濟金融良性循環、健康發展。完善金融機構體系、市場體系、產品體系,引導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深化金融讓利,提升金融服務效率。

原則二,堅持強化監管與創新發展相統一。監管和發展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經驗表明,監管讓位於發展,或是隻要監管不管發展,都會釀下苦果。

文件指出,要以防範系統性風險爲底線,提升金融機構內控合規水平,確保銀行業保險業穩健發展。堅持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積極推動金融創新,處理好金融發展、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關係。

原則三,堅持改革開放與科技賦能相促進。金融業的開放牽一髮動全身,一直遵循着“穩妥有序、風險可控“的原則謹慎推進,但以改革促發展的方向從未變過。

文件再次強調,充分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擴大對外開放,以擴大對外開放推動全面深化改革。轉變發展方式,強化科技賦能,爲銀行保險機構創新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新提法振奮業界

作爲深圳金融業下一步行動指南,文件中一些提法令業界振奮,有人表示看到了政府的決心,也看到了業務機會。

如文件中提出,“增強深圳在粵港澳大灣區中的核心引擎功能。緊扣‘中央要求、灣區所向、港澳所需、深圳所能’,強化基礎設施‘硬聯通’和規則機制‘軟聯通’,促進大灣區內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互聯互通。”

“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落實金融業對外重大舉措,實施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按照內外一致原則,公平對待境內外各主體。”“銀行保險機構要按照競爭中性原則,一視同仁、公平對待各類所有制企業。”

“加大對脫離主業盲目擴張、高負債經營企業和系統重要性機構風險的排查監測。穩妥化解集團客戶信用風險,有序退出‘殭屍企業’,推動企業部門結構性去槓桿。“

“加強新興金融業務和業態監管。充分運用現代科技豐富監管手段,加強資金流向監測,提升跨行業、跨市場、跨境交叉性金融風險的識別、防控和化解能力。強化依法監管、依法行政,嚴肅查處銀行保險機構違法違規行爲,加強問責和處罰信息披露力度,切實解決金融領域違法違規成本過低問題。”

“加強金融監管協作。把握好力度和節奏,加強與宏觀審慎政策的協調配合,實現宏觀審慎管理與微觀審慎監管的有機結合,逐步完善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強化‘7+3’類地方金融監管,推動地方金融監管立法。堅持規則監管與原則監管相結合,落實差異化監管措施。”

這些新創新舉措可以期待

深圳的“雙區”建設,離不開金融的支持;在大灣區一體化過程中產生的大量金融需求,也將被填補。

比如,深圳將支持金融機構有序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等模式,用好開發性政策性金融、保險機構等長期資金,更好發揮投資對擴大需求、優化供給的作用。

文件還提出了建設全球金融科技中心的目標。爲建設科技和產業創新高地,深圳鼓勵轄內金融機構在支持科技創新方面先行先試,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妥開展外部投貸聯動,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科技企業發放以知識產權爲質押的中長期技術研發貸款,做實做細科技支行。

在支持先進製造業上,深圳鼓勵銀行機構增加製造業信貸資源配置。其中特別提到,重點支持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超高清視頻、智能製造裝備等先進製造業集羣;鼓勵保險資金通過市場化方式投資產業基金,加大對先進製造業支持力度。

縱深推進金融改革開放。支持與港澳開展跨境雙向貸款、雙向資金池、雙向股權投資、雙向發行債券、雙向資產轉讓等業務,構建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推動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外匯收支與結算便利化,健全貿易融資和保險等貿易服務體系,支持離岸貿易與跨境服務貿易發展。推動加快設立港澳保險售後服務中心,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爲符合規定的保險業務提供理賠、續保、退保等跨境資金匯兌服務。

在加強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建設方面,深圳將鼓勵保險機構發展滿足消費者終身、長期領取需求的多樣化養老保險產品,支持銀行、信託等開發養老型儲蓄和理財產品。

鼓勵保險機構提供包括醫療、疾病、康復等覆蓋生命週期、滿足不同收入羣體需要的健康保險產品。支持銀行保險機構針對家政、托幼、教育等領域消費需求,開發專屬信貸和保險產品。豐富醫療衛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等領域責任保險。

綠色金融方面,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健全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體系,鼓勵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綠色分支行,積極發展能效信貸、綠色債券和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穩妥開展環境權益、生態補償抵質押融資,依法合規設立綠色發展基金,探索碳金融、氣候債券、藍色債券、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氣候保險等創新型綠色金融產品,支持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發展。

責編:桂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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