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24日讯(通讯员苗健王刚明宝记者陈咏)“炸街车”,是指对车辆排气管、轮胎、悬挂、进气口等进行非法改装的车辆,通常表现为外观闪亮,油门轰鸣刺耳,未见其身,先闻其声。然而“拉风”、“炫酷”的背后,既有安全隐患,又严重扰民。24日,高邮警方通报一起有代表性的“炸街车”案件。

21日中午,高邮交警在城区陆宇姜桥路段,查获一辆“炸街车”。这辆川崎H2雅马哈二轮摩托车,是安徽籍25岁小伙李某今年1月份花23万余元购买的,在安徽上了车牌。小伙嫌原装的排气管不够刺激,在车牌取得不久,又花4900元购买了一只排气量大的排气管,私自改装在摩托车上,增多排气管内的声浪,追求刺激,展示“速度与激情”。

花“重金”购买的排气管

警方介绍,这辆车上路后,警方已经接到群众举报,夜间城区时常有“炸街车”出现,严重扰民。经过前期摸排,在城区发现多辆“炸街车”,决定组织开展针对“炸街车”专项整治行动。其中,这辆安徽牌照“炸街车”已被警方秘密布控。21日中午12时许,被警方查获。

小伙被查获

22日,民警对驾驶人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随后,根据法律规定,对其非法改装及未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550元罚款的处罚,责令其立即将车辆恢复原状,拆除非法改装排气设置,并没收了李某花4900元的购买的排气管。

价值23万元的摩托车

警方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交警提醒:非法改装车辆害人害己,不仅会被处罚,更重要的是,车辆安全得不到保障,易造成交通事故。大多非法改装车辆均对排气管进行改装,巨大的轰鸣声造成噪音污染,夜间行驶扰民尤其严重。警方正告,对于“炸街车”采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希望广大市民向公安机关举报“炸街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校对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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