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0月24日訊(通訊員苗健王剛明寶記者陳詠)“炸街車”,是指對車輛排氣管、輪胎、懸掛、進氣口等進行非法改裝的車輛,通常表現爲外觀閃亮,油門轟鳴刺耳,未見其身,先聞其聲。然而“拉風”、“炫酷”的背後,既有安全隱患,又嚴重擾民。24日,高郵警方通報一起有代表性的“炸街車”案件。

21日中午,高郵交警在城區陸宇姜橋路段,查獲一輛“炸街車”。這輛川崎H2雅馬哈二輪摩托車,是安徽籍25歲小夥李某今年1月份花23萬餘元購買的,在安徽上了車牌。小夥嫌原裝的排氣管不夠刺激,在車牌取得不久,又花4900元購買了一隻排氣量大的排氣管,私自改裝在摩托車上,增多排氣管內的聲浪,追求刺激,展示“速度與激情”。

花“重金”購買的排氣管

警方介紹,這輛車上路後,警方已經接到羣衆舉報,夜間城區時常有“炸街車”出現,嚴重擾民。經過前期摸排,在城區發現多輛“炸街車”,決定組織開展針對“炸街車”專項整治行動。其中,這輛安徽牌照“炸街車”已被警方祕密布控。21日中午12時許,被警方查獲。

小夥被查獲

22日,民警對駕駛人李某的違法行爲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隨後,根據法律規定,對其非法改裝及未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爲處以550元罰款的處罰,責令其立即將車輛恢復原狀,拆除非法改裝排氣設置,並沒收了李某花4900元的購買的排氣管。

價值23萬元的摩托車

警方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不得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不得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交警提醒:非法改裝車輛害人害己,不僅會被處罰,更重要的是,車輛安全得不到保障,易造成交通事故。大多非法改裝車輛均對排氣管進行改裝,巨大的轟鳴聲造成噪音污染,夜間行駛擾民尤其嚴重。警方正告,對於“炸街車”採取“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希望廣大市民向公安機關舉報“炸街車”等交通違法行爲,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校對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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