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4日發佈。意見指出,有序推進綠色低碳金融產品和服務開發,設立碳減排貨幣政策工具,將綠色信貸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框架。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爲實現碳達峯、碳中和提供長期穩定融資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用於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運營,擴大綠色債券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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