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爲李見明(中)正在某徵地拆遷現場收集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 李澍 攝

中秋國慶期間,四川省內江市市中區白馬鎮農貿市場內,物阜民熙,秩序井然。然而,就在三年前,該農貿市場還被以蘇氏兄弟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把持,商戶們苦不堪言。

“掃黑除惡真是好,我們再不被‘土霸王’擾。”見到前來回訪的內江市紀委監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內江市紀委監委掃黑辦主任李見明,商戶老周高興地說起了順口溜。

作爲蘇氏兄弟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陳宏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等多起涉黑涉惡案件的經辦人,三年來,李見明帶領同事們查處直接參與涉黑涉惡犯罪、爲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以及履職盡責不力導致黑惡勢力坐大成勢的黨員幹部540人,移送司法機關20人。今年3月,李見明被評爲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先進個人。

紀檢公安協作突破“零口供”

蘇成、蘇剛兩兄弟曾是內江市白馬鎮的“土霸王”,他們糾集了一批社會閒散人員,借白馬鎮開發建設之機,插足工程建設,承包農貿市場,通過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爲聚斂了鉅額財富,形成了黑社會性質組織。

警方通過一封反映蘇氏兄弟壟斷砂石生意、敲詐勒索工程承建方、開設賭場、暴力討債的舉報信,查實了他們的部分犯罪行爲。然而,老奸巨猾的蘇氏兄弟堅決否認自己的罪行,調查陷入“零口供”的被動局面。

就在此時,從蘇氏兄弟處查獲的一張白馬鎮綜合農貿市場的“執法證”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原來,從2016年起,蘇氏兄弟黑社會性質組織裏的一些人員一直公然佩戴着白馬鎮城管辦制發的“執法證”,對農貿市場強行收取管理費、攤位費。由於涉及政府部門及公職人員,警方立即將線索移送給了內江市紀委監委。

經過對問題線索認真分析,李見明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提出,蘇氏兄弟背後,是否隱藏着爲其站臺撐腰的“保護傘”“關係網”?“如果我們提前介入,從政府部門內部查起,也許能改變該案調查中的被動局面。”李見明將意見上報後,內江市紀委監委立即成立了專案組,與公安機關同步開展調查。

“蘇氏兄弟案時間跨度長,牽涉人員廣,羣衆反映強烈,加之又是內江首例黑社會性質犯罪案,我們缺乏相應的辦案經驗,調查工作異常艱難。”回想起剛接觸該案的情景,李見明說,“爲找準案件突破口,我們兵分多路,多次深入黑社會性質組織內部瞭解其經營特點,經過反覆會商研判,最終確定以蘇成承包經營的紅聯村棄土場爲重點開展調查。”

專案組緊緊圍繞棄土場的承包、經營、監管等各個環節抽絲剝繭、層層推進,隨着調查的深入,時任白馬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姚理,時任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武裝部長陳軍波,時任鎮城管辦主任劉俊祥等三名黑惡勢力“保護傘”浮出了水面。專案組立即對三人採取留置措施,並查實了三人爲蘇氏兄弟黑社會性質組織發放聯合執法證、爲其不法經營“保駕護航”並從中非法謀取利益的一系列違紀違法行爲。

打掉了“保護傘”,失去了靠山,蘇氏兄弟的心理防線被攻破,他們放棄對抗,很快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蘇氏兄弟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的告破,是內江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聯合辦案、共同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的典型範例。

不久後,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法院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9罪,判處蘇成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姚理、陳軍波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劉俊祥受到開除公職處分,此三人經法院審理後均被判處有期徒刑。

“只要我們抓準問題的關鍵,讓現有證據構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矛盾得以合理排除,就可以認定犯罪事實。”談及“零口供”辦案,李見明已頗有心得。

幹部羣衆同心打掉“保護傘”

李見明在辦理陳宏黑社會性質組織案——“10·16”專案時,也同樣面臨着“零口供”定案的考驗。

2000年以來,陳宏團伙在資中縣城及周邊地區通過開設賭場強制交易等方式聚斂財富,並以毆打、恐嚇等手段敲詐勒索,爲害一方。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時,陳宏態度強硬,拒不交代有關犯罪問題。“而受到該團伙迫害的羣衆既不敢向公安機關檢舉控告,也不敢出來作證,因爲他們害怕被打擊報復。”於是,李見明建議將“打傘”融入掃黑,採取“先打傘,再掃黑”模式提前介入該案的查辦。

接手案件後,李見明與專案組同志一起循線深挖,很快發現了資中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原大隊長曾立建這把“保護傘”。曾立建利用職務之便,多次爲陳宏團伙通風報信、站臺撐腰,幫助其逃避法律制裁。

隨後,曾立建被立案調查,這也讓羣衆感受到了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掃黑除惡的信心和決心,他們終於可以放心地站出來指證陳宏團伙的犯罪事實。在羣衆的幫助和支持下,專案組各個擊破,迅速端掉了由曾立建等7名民警組成的“保護傘”和由縣農業農村局職工杜君等12名黨員幹部組成的涉黑涉惡腐敗利益集團。

不久後,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判處陳宏有期徒刑二十四年。2019年10月,曾立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0年9月,隆昌市人民法院以犯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判處曾立建有期徒刑七年。爲陳宏團伙充當“保護傘”的其他6名幹警和12名涉黑涉惡黨員幹部都受到了黨紀國法的懲處。

深入總結推動長效常治

掃黑除惡是一場攻堅戰,其中蘊含的危險不言而喻。有人問李見明:“黑惡勢力如此猖獗,你就不怕打擊報復?”李見明笑着說道:“之前並不知道害怕,後來有人提醒我,到公共場合喫飯,要靠牆坐,以防有人從背後偷襲。聽了這話後,才感覺有點害怕,但一想到我們的背後有黨和人民羣衆的支持,便沒什麼可怕的了!”

在掃黑除惡、“打傘破網”的三年裏,李見明與同事們默默承受了許多不眠夜。“由於辦案壓力大,我經常失眠。本以爲只有我自己這樣,後來有次出差,發現其他同事也存在同一問題。”李見明說,只有徹底剷除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自己才能夠安心入睡。

爲此,他從未停止過思考:“爲什麼會有黑惡勢力?爲什麼黑惡勢力會坐大成勢?如何防止‘保護傘’‘關係網’出現?”憑藉開展專項鬥爭的工作經驗,李見明對全市200多起案例進行深入分析,形成了政法幹警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問題的剖析報告,提出了要高度關注政法系統“高危連線”、強化執法辦案的“權力制約”、探索推行重點崗位人員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等六項具體措施。這些措施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爲防止政法系統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起到了重要作用。

爲了實現內江市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在掃黑除惡案件查辦中的情況互通,李見明還推動建立了涉黑涉惡問題線索雙向移送機制,把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和紀檢監察機關“打傘破網”有效銜接起來,有力推動了“打傘破網”長效常治。

原題:記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先進個人李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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