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代表建議在校生全部納入醫保,深圳市醫保局:贊成放寬條件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據深圳政府在線10月21日消息,深圳市醫療保障局近期答覆市人大代表李曉桃等人《關於將在校生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的建議》稱,我局贊同代表們提出的將現行《醫保辦法》“第八條第一款中的‘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並滿1年以上’的條件刪除,改爲只要是在校生,無論戶籍,均可以直接參加學生醫保”的建議。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在答覆中表示,2007年,在國家出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相關政策之前,深圳市單獨建立了少兒醫療保險制度並出臺了《深圳市關於印深圳市少年兒童住院及大病門診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深府〔2007〕164號),把本市戶籍少兒及非本市戶籍在校在園的少兒納入少兒醫保的參保範圍。少兒醫保建立之初,只設立了門診大病及住院待遇,沒有設立普通門診待遇。

爲了保障少兒醫保參保人的待遇,依託基本醫療保險體系更好爲少兒醫保參保人提供醫療保障服務,深圳市於2010年9月1日起,將少兒醫保統一併入住院醫療保險(即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同時取消原來的少兒醫療保險,在參保家庭或個人的負擔增加不多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參保少兒和大學生的醫保待遇。少兒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數也隨之逐年快遞增長,2007年少兒醫保參保總人數爲38.74萬人,2021年6月少兒、大學生參加醫療保險的總人數達259.39萬人,其中非深戶籍少兒、大學生總人數達131.86萬人。

按照《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號,以下簡稱《醫保辦法》)的規定,本市戶籍未滿18歲的非在園在校少兒、本市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在冊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並滿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少年兒童、在本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民辦學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學生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8%繳費(其中基本醫療保險0.7%,地方補充醫療保險0.1%),財政對其繳費給予一定的補貼。在校學生、幼兒由所在學校、科研院所或托幼機構於每年9月向市社會保險機構統一辦理參保手續,一次性繳納當年9月至次年8月的醫療保險費。2020—2021學年度,在校學生參加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總金額爲1022元,其中財政爲每次參保人補貼606元/年,參保人實際需繳納醫療保險費416元。

深圳市少兒醫保建立之初,就將隨父母一起長期居住在深圳且在深圳就學的非深戶籍少兒納入了深圳市醫療保險參保範圍。考慮到少兒參加醫療保險屬於自願性,而深圳市醫療保險待遇較高,爲避免非深戶籍少兒投機性參保,歷年來深圳市醫療保險政策均參照《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中對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申請學位時“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深圳市連續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條件,規定申請參加深圳市醫療保險的非深戶籍少兒爲本市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在冊的少兒且其父母一方正在本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並滿1年以上。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表示,

我局贊同代表們提出的將現行《醫保辦法》“第八條第一款中的‘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並滿1年以上’的條件刪除,改爲只要是在校生,無論戶籍,均可以直接參加學生醫保”的建議。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國家義務教育的完善,越來越多的在深就業的非深戶籍家庭選擇讓自己的孩子在深圳上學。對於已在深圳市擁有學籍的在校生,均應考慮納入深圳市醫療保險覆蓋範圍,這不僅符合國家全民醫保發展的方向,也是深圳市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體現。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此前一直在推進《醫保辦法》修訂工作,但國家改革政策出臺情況等影響了《醫保辦法》修訂進度。2021年,國家待遇保障清單制度、個人賬戶改革政策以及省多項重點改革政策已陸續出臺,深圳市醫療保障局也將按照國家改革指導意見的要求,加快推進《醫保辦法》修訂工作。在修訂《醫保辦法》時,深圳市醫療保障局也會充分參考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針對性開展政策研究,考慮調整非深戶籍在校生參加深圳市醫療保險的相關條款,進一步簡化參保條件,讓在深上學的非深戶籍在校生都能享受深圳市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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