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鼓勵生育延長產假應享受生育津貼以減輕企業負擔?深圳醫保局答覆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據深圳政府在線10月21日消息,深圳市醫療保障局近期答覆市人大代表鍾觀宜等人《關於調整產假女職工生育津貼享受天數的建議》稱:近年來,國家陸續出臺鼓勵生育的政策,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國內部分地區將生育獎勵假納入生育津貼支付範圍,但是政策實施後,生育保險基金出現收不抵支現象,原有的生育保險待遇都難以保障;2021年7月29日修訂出臺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未將生育獎勵假納入生育津貼計發範圍;正如你們提到的,將獎勵假納入生育津貼計發範圍確實有利於減輕企業負擔,但需要評估基金支撐能力和各方面的影響。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在答覆中表示,深圳市嚴格貫徹落實國家以及廣東省生育保險政策,通過對女職工支付生育津貼,從而減輕單位僱用女職工的負擔與顧慮,促進男女平權就業、消除就業性別歧視。關於生育保險津貼待遇支付天數,《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有明確規定,同時規定了女職工因生育、流產可享受產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目前深圳市執行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關於生育津貼的待遇也是依據上述政策制定。2020年,深圳市生育保險基金收入27.8億元,支出32.3億元,支付生育津貼人次合計14.25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生育保險的籌資來源是用人單位,包括生育保險在內的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均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近年來,國家陸續出臺鼓勵生育的政策,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國內部分地區將生育獎勵假納入生育津貼支付範圍,但是政策實施後,生育保險基金出現收不抵支現象,原有的生育保險待遇都難以保障。爲進一步提高生育保險制度可持續性、增強保障功能,2018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原衛生計生委印發《關於做好當前生育保險工作的意見》,要求規範生育津貼支付期限和計發標準等政策,確保女職工法定產假期限內的生育津貼支付。2019年,國務院出臺《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國辦發〔2019〕10號),要求按“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原則,落實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合併實施,將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醫保基金,確保生育保險待遇不變,確保制度可持續。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表示,根據國家的生育保險政策要求,現行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政策明確職工依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獎勵增加的產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

2021年7月29日修訂出臺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287號)也未將生育獎勵假納入生育津貼計發範圍。正如你們提到的,將獎勵假納入生育津貼計發範圍確實有利於減輕企業負擔,但需要評估基金支撐能力和各方面的影響。《關於做好當前生育保險工作的意見》也提出探索多渠道解決生育獎勵假待遇問題,我局也會積極支持和配合相關部門加強研究工作。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在答覆中表示,你們提出將獎勵假納入生育津貼支付範圍的問題及建議分析客觀,對我們的工作很有參考價值。下一步,我局將貫徹落實國家以及廣東省政策要求,繼續做好生育保險各項工作,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做好生育保險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用以及生育津貼待遇保障。同時進一步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政策協同,更好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社會政策配套銜接。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