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菏泽市委批准,菏泽市纪委监委对菏泽市公安局原四级高级警长,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贾祥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贾祥轩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调整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贾祥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甘于被“围猎”,大搞权力寻租,肆意敛财,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菏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菏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贾祥轩开除党籍处分;由菏泽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款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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