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菏澤市委批准,菏澤市紀委監委對菏澤市公安局原四級高級警長,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賈祥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賈祥軒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爲他人職務調整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違反羣衆紀律,爲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翫忽職守犯罪。

賈祥軒身爲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甘於被“圍獵”,大搞權力尋租,肆意斂財,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菏澤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菏澤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賈祥軒開除黨籍處分;由菏澤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款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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