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內蒙古伊金霍洛旗啓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響應

據“伊金霍洛發佈”消息,10月25日,伊金霍洛旗確診1名新冠肺炎疫情病例。爲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實維護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旗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啓動伊金霍洛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響應,並採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各鎮要全面履行屬地主體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坐鎮指揮,快速統籌調度資源,科學、精準、有力、有序、有效處置疫情。旗衛健委要啓動疫情零報告、病情日報告和工作日報告三項制度。

二、醫療防控組應在2小時內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嚴格按照規範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排查、隔離、治療,做好轉運過程中的感染控制,減少傳播風險。同時,要迅速組織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在24小時內完成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個案調查,綜合研判病毒來源和傳播途徑,對可能感染的場所立即採取嚴格封控措施。

三、嚴格開展密切接觸者排查管理,4小時內完成病例活動軌跡調查和風險人羣劃定,基於風險大小對於風險人羣採取健康碼賦“紅碼”或“黃碼”管理,第一時間告知其法律義務,配合做好排查和管控措施。對密接和潛在密接採取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4、7和14天分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解除隔離後開展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做好體溫、症狀等監測,減少流動,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並在第2天和第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密接的密接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限根據密切接觸者的核酸檢測結果確定,如密切接觸者在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前兩次核酸檢測均爲陰性,且其密接的密接第1、4、7天核酸檢測陰性,可於第7天解除隔離醫學觀察;如密切接觸者前兩次核酸檢測有陽性結果,其密接的密接按照密切接觸者管理至期滿14天。對可能暴露者要居家隔離14天,第1、4、7和14天分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同時,要及時向毗鄰地區推送相關人員覈查信息。

四、迅速組織開展核酸檢測,通過增加班次、調集醫務人員等方式,提高日採樣和檢測能力。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確定核酸檢測範圍、先後次序和頻次,優先確保風險人羣24小時內完成採樣和檢測。核酸檢測機構應做到重點人羣6小時內、一般人員12小時內向送樣單位反饋檢測結果,及時發現並管控感染者。加強核酸檢測現場組織工作,做到採、運、儲、檢、報有效銜接,互相匹配,確保流程規範、管理有序。要安排專業人員採樣和檢測,禁止通過簡單培訓等方式,使用非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從事直接採樣或實驗室檢測工作,確保操作規範、採樣質量、檢測質量和生物安全。

五、有效開展醫療救治。按照“早治療”和“四集中”要求,堅持中蒙西醫結合、中蒙西藥並用,對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及時收治,規範管理,做到“應收盡收應治盡治”。對重症患者堅持“一人一策”,最大限度提高治癒率、降低病亡率。

六、強化社會面和社區防控,暫時關閉疫情發生區域內電影院、健身房、室內游泳館、酒吧、洗浴中心、棋牌室等文化休閒娛樂場所,暫停培訓機構線下服務。嚴格落實室內公共場所預約、錯峯、測溫、掃碼、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發生病例的區域要嚴格控制人員流動和公衆聚集活動,降低感染、傳播疫情的風險。

七、強化應急監測和風險評估,加強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的病人和環境監測,加強對藥店退熱、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等治療藥物的銷售監測,嚴格落實藥品實名登記報告制度。加強托幼機構、學校、養老院、監所等重點場所的健康監測,建立每日例會制度,評估疫情發展態勢,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確定和調整風險管控區域。

八、強化重點場所消毒。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對感染者發現點、居住點、工作點和交通工具、公共場所等疫點及時開展終末消毒。疫情期間,應加強環境和物體表面的預防性消毒,重點對廂式電梯、公共樓道、公共廁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區域與設施,電梯按鍵、樓梯扶手、單元門把手、快遞櫃等手部經常接觸的重點部位進行消毒。消毒前應開展環境採樣和核酸檢測,消毒後要做消毒效果評價。

九、加強信息發佈和輿情監測。要及時公開發布疫情防控信息,做好隱私信息保密工作,對緩報、瞞報、漏報的要嚴肅追責。通過開通疫情健康熱線等方式,暢通羣衆求助渠道,多方位收集疫情相關信息。加強輿情監測,做好媒體溝通,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十、嚴防院內感染,對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實行隔離和治療措施,疑似病例進行單人單間隔離治療。在診療新冠肺炎患者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廢物,應根據《醫療廢物處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和管理。

十一、加強重點人羣心理干預。設立心理健康服務熱線,爲一線抗疫人員、重點崗位人員、疑似或確診病例、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和廣大羣衆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導、危機干預等服務,幫助求助者預防和減輕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頓,維護心理健康。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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