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泰山财经10月25日讯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更新行政处罚信息,鲁网·泰山财经记者注意到,港华燃气旗下公司济南港华泉通运输有限公司加气站为一出租车充装时因违规操作,被主管部门罚款5万元。

据(济)市监〔2021〕0428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根据举报,2021年8月30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奥体CNG加气站车载气瓶充装现场进行了检查,调取该站2021年8月29日上午5:30-6:30的监控录像发现,在5:55左右当班操作人员在为一出租车充装时,仅进行了气瓶电子标签扫码,未进行其他项目检查,直接将加气枪与气瓶加气口连接开始充装,充装完毕后取下加气枪,完成收费,未进行充装后检查便将车辆放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查询资料后看到,加气站气瓶充装有着严格的流程规定,以防止相关问题产生安全隐患。如气瓶超期使用(不强检),充装时可能因容器变形破裂发生爆炸,或气瓶实际未固定好,可能导致充装后的气瓶飞出,或可能发生异常漏气等其他安全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济南港华泉通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1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08年,是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城镇燃气经营、天然气(压缩)气瓶充装、燃气汽车加气站等。(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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