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晚間,深交所向興森科技下發關注函,要求說明定期報告中管理費用披露不準確、行政人員數量波動異常、普通行政與財務人員薪酬不合理、核心高管密集離職等事項。

上述事項,正是上海證券報近日所發報道提及的內容。

10月24日、10月25日,上海證券報相繼發佈報道《行政、財務人員平均年薪超過董監高!這家A股公司財務數據疑雲重重》《興森科技的另一面》,明確指出興森科技過往財報顯露“異象”。

具體來看,上述報道提及,興森科技2010年、2011年管理費用中的工資金額,在2010年至2012年的年報中出現了“兩副面孔”。比如,興森科技2010年管理費用中的工資金額,在2010年年報中顯示爲1690.95萬元,而2011年年報顯示爲2796.84萬元。

蹊蹺的是,儘管同期相關工資數據經過比對出現“互相打架”的情況,但興森科技2010年和2011年的各期整體管理費用金額,在2010年、2011年、2012年的三份年報中披露的同期數據一致,即針對同一報告期,不同年份的年報顯示管理費用中的工資金額不同,但管理費用總和相同。

深交所要求興森科技說明,公司2010年至2012年年度報告中,在同一管理費用明細項目歸集口徑下,補充披露管理費用各明細項目的金額。同時,自查其他年度定期報告中是否存在類似問題。

同時,興森科技的行政人員數量曲線,在2010年至2020年呈現出“過山車”的走勢,其中2016年底的人數最少,這與興森科技的生產等人員在不斷增長的趨勢不符。這也導致興森科技2016年的普通行政與財務人員薪酬達72.81萬元,遠超董監高平均薪酬。

深交所要求興森科技自查,在2010年至2020年定期報告中,行政人員、財務人員數量披露是否準確,並結合公司業務規模,技術人員、生產人員、銷售人員數量變動情況等,說明行政人員、財務人員數量變動是否合理。

另外,按照深交所要求,興森科技要結合上述回覆內容說明,公司上市以來剔除董監高外,普通行政人員、財務人員薪酬數額及其變動的合理性。

此外,上海證券報的報道提及,興森科技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的人事變更顯示,有4名重要崗位高管以個人原因離職,不再擔任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的任何職務。梳理可見,這4名高管此前分別在技術、財務、管理、銷售方面各司其職。

深交所要求興森科技說明,上述多名高管離職且不再擔任公司及下屬子公司任何職務,對公司生產經營是否產生影響。

最後,興森科技定增項目實施主體宜興硅谷,在2019年因排放廢水超標,兩次被無錫市生態環境局處罰。深交所要求興森科技說明,上述處罰事項是否已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應披露未披露的行政處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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