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記者 郭劍烽 通訊員 周帆)自今年9月以來,上海寶山警方在路面執勤執法過程中,發現有大型貨運車輛在前車牌周邊私自加裝強光LED射燈,以試圖逃避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設備,爲違法行爲“打掩護”。殊不知,這些“小伎倆”已被警方盯上,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圖說:加裝強光射燈故意遮擋號牌,寶山警方查處一批貨運車輛 寶山公安分局供圖(下同)

根據線索,寶山警方在對違法車輛的行駛路線進行排摸時發現,加裝強光LED射燈的車輛往往以企業爲單位,趁着夜幕滿載貨物,在途經超限超載電子抓拍設備時瞬間打開強光LED射燈,致使電子抓拍設備在取證時因畫面曝光過度而無法採集違法證據。對此,寶山警方立即循線追蹤開展調查,在覈實掌握涉案車輛、企業及相關經營負責人信息後,制定行動方案並部署警力開展集中整治行動。

10月24日清晨,寶山警方出動70餘名警力,分別部署在全區3個涉案車輛的停車點外圍。8時許,按照行動計劃,各點位民警聞令而動,一舉查獲違法重型自卸貨車33輛,控制3家運輸單位負責人6名,及時發現並消除了這一交通安全隱患。

據企業負責人到案後交代,他們購買了一批LED射燈後,擅自加裝在大貨車車頭牌照上方或下方,並指使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視情開啓燈光,躲避電子抓拍設備,司機對此也是明知犯法卻積極配合。目前,部分涉案負責人將被寶山警方行政拘留,涉案司機將面臨記12分,罰款200元處罰。其中涉嫌“非法改裝”的行爲,將移送交通行政執法部門作處理。

超載超限車輛長期處於超負荷運轉狀態,車輛安全性能較低,極易引發交通事故。近年來,寶山警方在部分重點路段和高速入口設置了超限超載“電子地磅”,有效打擊和遏制了超限超載的交通違法行爲,而此次查獲的加裝強光LED射燈躲避執法是明顯的“阻礙執行職務”行爲。

警方提示:

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私自加裝超亮輔助燈、射燈等均屬於違法行爲,廣大駕駛員和貨運企業要引以爲戒,切莫心存僥倖,杜絕改裝和超限超載行爲,共同維護交通出行環境的安全和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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