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政務記者 申華)當下,電動自行車已成爲很多人日常通勤的主要交通工具,但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火災多發,引發廣泛關注。今年8月1日實施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禁止電動自行車在高層建築的公共區域停放和充電。消防部門近期加大了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爲的排查整治,以消除火災隱患。10月25日,在鄭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劉凱就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專項整治|9月至12月底在全市範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劉凱介紹,鄭州市電動自行車火災時有發生,雖未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但給人民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了很大影響。爲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9月份下發了《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各成員單位和各縣(市)區落實工作責任,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治理,並決定自方案下發之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疏堵並舉|在住宅小區設置充電樁(棚)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一方面依法依規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上樓等問題,一方面督促小區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因地制宜,按照河南省地方性標準《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技術條件》,在住宅小區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棚)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並督促、幫扶無物業住宅小區完善電動車庫棚的防火滅火設施。

聯合治理|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聯合執法檢查

消防、房管、住建、交通、公安、鄉鎮(辦事處)等部門聯動,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聯合執法檢查,有效防範電動車火災,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組織召開電動車生產、銷售、維修企業約談會,嚴格把關生產、銷售、維修、改裝等環節,找準癥結從源頭治理,及時發動相關行業、單位,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行重點督導和幫扶。

宣傳警示|刊播電動自行車火災預防類消防公益廣告

結合11月爲消防安全宣傳月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主流媒體和網站、“兩微一抖”等新媒體以及戶外視頻、樓宇電視,高頻次刊播電動自行車火災預防類消防公益廣告,利用居民住宅區的板報、公示欄等傳統宣傳陣地,深入宣傳逃生自救常識,要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的居民住宅區、出租屋、“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等重點區域,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

今年的8月1日,國家下發了《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爲開展集中整治電動自行車違法充電行爲進一步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支持。在下一步治理工作中,消防機構也將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聯合相關部門持續開展綜合性電動車安全管理工作,並着重加強對高層建築電動自行車違法充電行爲的查處力度,有效防範化解火災風險,不斷提高社會火災防控能力,全力預防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編輯:梁倩文審覈 :新聞總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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