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法學生起訴蘋果”的相關話題衝上熱搜,引發關注。

據上海法治報報道,北京化工大學的法學生方同學購買了iPhone 12  Pro Max手機,在發現隨手機並沒有配備相應的充電設備後,選擇用法律手段維護權益。“根據從物隨主物移轉和社會交易習慣 ,購買手機理應配備充電器。”

來自北京化工大學、東華大學的學生們組隊將蘋果公司告上法庭,2021年5月,方同學及其小組成員向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所在的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請。請求判令蘋果公司交付手機充電器;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100元並承擔訴訟費用。

今年9月,此案在北京互聯網法院電子訴訟平臺在線庭審現場適用普通程序審理,庭審時間持續了2小時。

《上海法治報》的上述報道稱,首先,蘋果公司代理人認爲,在iPhone 12 pro Max的包裝盒上,明確了iPhone12 pro Max的完整包裝內容,即不包含充電器,裝有usb-c轉閃電連接線。因此,雙方的買賣合同並不包含電源適配器。“蘋果對電源設計的提示缺乏顯著性。”方同學對比了蘋果手機包裝盒上針對電源設計的說明和產品廣告,文字樣式大小對比十分明顯。

隨後,蘋果公司代理人拿出了一份工信部關於引導消費者、銷售企業、生產企業觀念改變,促使手機與電源適配器分離銷售的提案。但方同學明確指出,這一提案本身是“關於統一手機與充電器之間連接插頭與端口的提案”。在手機與充電器之間連接插頭與端口未能實現廣泛統一的前提下,難以實現手機和充電器分離銷售。

值得注意的是,蘋果公司與大多數手機廠商不同,其手機側充電接口從未使用過 Micro USB接口,一直是獨樹一幟的lightning接口(閃電接口);其手機產品連接電源適配器一側,始終是USB-A接口,自iPhone 12系列以來變爲USB-C接口。完全與市面上其他充電產品不同,無法實現不同型號手機和充電器之間的互換使用。

蘋果公司代理人指出,在產品的“電源和電池”說明中,蘋果公司明確消費者可用USB連接至電腦或電源適配器充電,“從該網頁中無法得知需要連接何種電腦或何種電源適配器方可充電,也無法得知通過USB連接至電腦能否實現快充功能。此外,消費者無法根據蘋果公司所宣傳的那樣,用USB-C轉閃電連接線連接至原有的Apple電源適配器進行充電。”方同學也駁斥了這一說法。

此外,蘋果公司代理人認爲分離銷售在手機銷售中是常見情形。但事實上,在iPhone12系列上市之前,市面上的主流手機廠商均配備充電器。不僅如此,方同學在搜索後發現,小米、魅族等在銷售其手機產品時提供了3種套餐供消費者選擇,含充電器的、不含充電器的、含手機充電器與耳機的,三種套餐價格不同,給了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這和蘋果公司的分離銷售有着明顯的差別。

“環保”同樣是蘋果公司代理人反覆提及的名詞。但不配備充電器究竟是出於環保的考量,還是爲了擴大利潤空間?

蘋果公司在iphone12的銷售界面下方宣傳MagSafe無線充電器。這在方同學看來,是蘋果公司“雙面人”的鐵證。“蘋果公司僅是藉着環保噱頭來銷售其新產品MagSafe。”無線充電是轉換效率最低的充電方式。蘋果公司大力宣傳無線充電,是把無線充電的實用性價值擺在環保價值之前;而不再附隨電源適配器,卻是把充電器的實用價值擺在環保價值之後。因此,方同學認爲,蘋果的行爲只是假借環保之名,通過減少消費者的必要使用配件來增加企業利潤。

“根據民法典相關條款,蘋果官網的圖文信息是格式條款,被告不能以此爲由去拒絕交付電源試配器,蘋果公司在銷售手機的過程中存在欺詐的行爲,我們如無法如同蘋果官網中所說的那樣,用現有電源適配器進行充電,既無法匹配,也無法正常使用快充功能。”在庭審的最後,方同學陳述道。

目前,案件仍在補充證據和書面材料階段。

近幾年很多大學生用法律捍衛權益

網友:學以致用!支持!

從國拍行、知網到迪士尼新東方,幾年間,這些大學生通過訴訟方式,爲許多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提供了參考路徑。

2018年5月,蘇州大學大三學生小劉在中國知網下載名爲《中藥》的文獻時,網頁提示需付費7元。但中國知網“充值中心”設置了最低充值金額限制”,小劉爲了下載這篇7元的文獻,充值了50元。在購買文獻後,小劉想將餘額進行退款,卻遭到了知網的拒絕。

小劉認爲,中國知網設置了“最低充值金額限制”並不給自己辦理餘額退款是在侵犯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故將中國知網的運營商同方知網(北京)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知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撤銷最低充值金額限制,並退還賬戶全部餘額。

最終,法院判決,中國知網充值中心關於最低充值額限制的規定無效,小劉勝訴。中國知網也更新了網站的支付頁面,增加了自定義充值。

2019年初,因攜帶零食被園方工作人員翻包阻攔,華東政法大學大三學生小王一紙訴狀將上海迪士尼樂園告上了法庭。

2019年9月12日,據上海浦東新區法院消息,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補償原告原告人民幣50元(當庭給付)。該調解協議已經雙方當事人簽收生效。

此外,因下載“金山毒霸”軟件時,被捆綁安裝了“獵豹護眼大師”“軟件管家”,華政2017屆學生小李和她的4名同學起訴“金山毒霸”。

歷經一審宣判、上訴……2020年9月,案件終於有了結果。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主持調解,被告支付原告700元賠償款。

“最終結果是滿意的,因爲我們以私益訴訟的方式維護了公衆利益。” 小李說,通過努力維權成功,看似是一個人的訴訟,實則關乎一大羣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網友:學以致用!支持!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