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銀行的幾十億存款,竟然莫名被用於其他公司的票據融資擔保?

10月24日,事發銀行渤海銀行在官網發佈信息稱,“在與相關企業日常業務辦理過程中,我分行發現企業間異常行爲,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尋求司法解決。我們鄭重承諾,將一如既往堅決維護客戶合法權益,保障客戶資金安全,維護金融秩序穩定。”

存款被莫名用作擔保企業也於當日發出質疑。山禾藥業、恒生製藥的上級企業江西濟民可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濟民可信集團”)在其官方微信公衆號上發佈了《六問渤海銀行南京分行!》披露案件相關細節和證據的同時也質問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爲何第一時間不報警,爲何出具虛假詢證函,銀行與被擔保公司究竟是何關係?

濟明可信集團官網顯示,公司是中國知名的現代化大健康產業集團,創建於1999年,業務覆蓋醫藥、能源、投資等領域,現有員工12000餘名,總部位於中國南昌。2020年,集團營業收入突破390億元。全國工商聯發佈的《2020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榜單》顯示,江西濟民可信集團有限公司位列第428。

時間財經聯繫渤海銀行方面,截至發稿時間暫未獲得回覆。

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對時間財經表示,這件事情對渤海銀行無論從市場形象,還是可能的連帶損失方面都會產生巨大的負面影響,同時也暴露了渤海銀行內控體系的混亂與不足,對於渤海銀行乃至行業公信力都是非常不利的。

渤海銀行作爲中小銀行生存與發展的壓力不言而喻,但是發展突破需要靠業務創新、管理創新,同時也要靠提升內控與風控體系等構成的運營能力,發生這樣的違規與違法的事情,對於渤海銀行所面臨的生存環境和發展壓力而言是雪上加霜的事情。

爲何早不報警?

據濟明可信集團公開的信息,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營業部總經理胡兆鋒承認,早在2020年11月,山禾藥業在渤海銀行存款當月,渤海銀行便將該存款給華業石化的票據融資進行了質押擔保,此後山禾藥業及恒生製藥陸續存入該行的存款共計28億元,都被用於質押擔保。

期間濟明可信集團上述倆子公司均不知情,且與華業石化毫無關聯。直到2021年8月19日,山禾藥業法人代表接到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營業部工作人員來電稱,有人正在櫃檯將電子存款轉爲紙質存單,並以此爲他人貸款辦理質押,並詢問法人代表企業是否有辦理存單質押業務的真實意願。隨後山禾藥業財務人員第一時間致電渤海銀行南京分行並要求立刻報警。

8月24日,濟民可信集團又正式當面向銀行送達書面通知函,表示從未將存款轉爲紙質存單,也沒有爲他人辦理過任何質押業務。

但在8月25日,因華業石化未能在還款日償還貸款,渤海銀行南京分行將恒生製藥4.5億元存款強行劃扣。爲此濟明可信集團質問渤海銀行南京分行,什麼時候報的警,爲何不第一時間報警。

值得一提的是,濟民可信集團發現問題的前幾個月,因爲無錫方盛會計師事務所對山禾藥業進行例行調查時,向渤海銀行發出過詢證函,在函中“山禾藥業在渤海銀行的7筆存款共計10.1億不存在凍結、擔保或其他使用限制”的內容下,渤海銀行回覆“經本行覈對,所函證項目與本行記載信息相符”。

但事實上,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營業部總經理胡兆鋒後續承認,山禾藥業和恒生製藥每筆存款存入後的幾天內即遭質押。

一位銀行從業人員告訴時間財經,“銀行業務體系審覈很嚴格,對公賬戶就算打印流水都要法人的身份證原件,就別說質押這樣的業務了。存款不是隨便可以質押的,不是一個部門能操作的事情,我們銀行系統不算先進的了,都要企業法人本人錄音錄像的。如果真的如企業所說,那渤海銀行就是下一個包商銀行了。”

銀行和被擔保公司到底什麼關係?

案件的蹊蹺還在於,存款人對擔保毫不知情,銀行和華業石化是如何將資金挪動的?是銀行有意操作,還是被企業鑽了漏洞?

據濟民可信集團披露的錄音材料,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營業部總經理助理管鵬程言語中表示可能存在假公章的情況,並稱一個印章只要達到80%、85%以上的相似性即可過關。

對此濟民可信集團質疑,僅憑80%相似度的假公章就能矇混過關,不聯繫企業、不依規定面籤質押合同,就將公司鉅額存款給第三方貸款做質押擔保,“這是否符合貴行的規範業務流程?”濟民可信集團問道。

上述銀行從業人員表示,“印章也不是那麼好造假的,網上的刻章網店沒有資質能刻公章,電子驗印的精確度還是挺高的。”

而標註爲華業石化資金部總監的女士則表示,企業與合作關係良好的銀行會開展一些合作,“我們做貸款,他們做存款,也是給銀行衝量”,該筆存款質押擔保業務也是由銀行提出。

華業石化資金部總監董某還描述瞭如何在濟民可信集團子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存款辦理質押的細節。管鵬程還稱,在與華業石化人員同來交涉地點途中,雙方已經商量好如何彌補過錯。

一段標註爲管鵬程的錄音中,銀行方的管鵬程還對山禾藥業表示,希望能夠允許銀行繼續用公司5億元存款,爲華業石化從渤海銀行貸款提供存單質押,因爲“一旦報警,整個存單28億全部凍結,你存單也拿不走,錢也拿不走。”

由此,濟民可信集團質問,渤海銀行南京分行與華業石化之間是什麼關係?是否屬於企業間異常行爲?

一位券商從業者對時間財經表示,目前僅是企業一方的說法,還無法定論,但渤海銀行的合規管理肯定是有問題,城商行的管理問題長期以來就被關注較多,這種不合規的操作,一方面可能是銀行存在迫於給中小微企業提供流動性的壓力,另一方面,不排除銀行是爲了貸款業務上的利潤不擇手段。

企查查顯示,華業石化成立於2019年3月,法定代表人爲王軍,註冊資本爲5億元人民幣,經營範圍包含:危險化學品經營;石油製品、燃料油、潤滑油的銷售華業石化爲江蘇華之業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石油集團”)通過北京華昌置業有限公司對其間接全資控股。

值得一提的是,華業石化的全資母公司江蘇華之業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此前剛被中石油子公司打假。

9月26日,中石油集團子公司華昌置業即發表聲明稱:“近期,我公司發現不法分子冒用北京華昌置業有限公司的名義虛假註冊了江蘇華之業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山東國油華錦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和國化實業集團(河南)有限公司。現鄭重聲明:我公司未對外進行任何股權投資和設立下屬企業。從未出資設立過上述三家公司或爲其註冊設立出具過任何文件或資料,與該三家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出資、隸屬、關聯或實際控制關係,也從未與三家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任何人員有過任何形式的溝通與合作,或授權該三家公司或其任何人員使用我公司名稱、字號、商號、註冊商標等進行商業宣傳或其他活動”。

多次被罰

渤海銀行官網介紹,公司是《中國商業銀行法》2003年修訂以來,唯一一家全新成立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是第一家自2000年來在發起設立階段就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是第一家總部設在天津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於2020年7月16日在中國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

渤海銀行發佈了2021年中期業績公告。與去年年中報營收增速上漲、淨利潤增速下滑的局面不同,今年渤海銀行在營收略降的情況下,利潤實現了增長。

渤海銀行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158.03億元,同比下降1.5%;淨利潤53.45億元,同比增長5.9%。營業收入中,利息淨收入135.44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4.88億元,同比下降3.48%;非利息淨收入22.59億元,同比增長12.22%。

截至2021年6月30日,渤海銀行資產總額達人民幣15603.28億元,較上年末新增人民幣1668.04億元,增幅達11.97%;負債總額人民幣14531.24億元,較上年末增長12.62%。

業績增長之下,渤海銀行此前多次被罰。5月21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披露,銀保監會嚴肅查處一批違法違規案件,其中就包括渤海銀行。渤海銀行被銀保監會予以罰款9720萬元,時任渤海銀行成都分行副行長郭宏偉、時任渤海銀行廣州分行副行長徐凌分別予以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其處罰原因爲該行投向權益類資產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理財產品面向一般個人客戶銷售、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管理不規範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爲。

具體來看,該行在理財業務、同業業務及房地業務方面存有34項違規行爲。其中,理財業務10項,部分分行出具與事實不符的理財業務投資情況報告、理財產品之間風險未完全隔離、理財資金爲客戶入股其他商業銀行提供融資等。

同業業務方面,違規通過同業投資或理財募集資金爲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房地產業務5項,違規向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違規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等。

9月23日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大街支行內控管理不到位、員工從事違法活動,被濱海銀保監分局罰款人民幣45萬元;劉國娟對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大街支行內控管理不到位、員工從事違法活動行爲負有管理責任被警告。(北京時間財經 陳世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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