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獲悉

該院依法對六安市5.13疫情中

未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接診發熱病人的周某某

和疫情防控期間

未取得醫療機構許可證

私自開展診療行爲的歐某某

作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的判決

案例回顧

一、裕安區世立醫院嚴重違反疫情防控措施。裕安區世立醫院的急診科主任醫師周某某擅自接診發熱病人張某某,未及時進行預檢分診、隔離處置、核酸檢測等管控措施,造成疫情擴散的嚴重後果,其行爲嚴重違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二、執業醫師歐某某疫情防控期間未取得醫療機構許可證私自開展診療行爲。執業醫師歐某某在其妻開設在齊雲西路的“兒童玩具”門市內,擅自接診發熱病人張某某,爲其輸液治療,其行爲構成犯罪。

張某某是六安市今年5月疫情爆發的首例確診病例,被告人周某某擅自收治張某某,導致其密切接觸者36人和次密接者6人未得到及時有效控制,5月8日至13日增加密切接觸者165人、次密接者322人。

歐某某擅自爲發熱病人看診,導致密切接觸者142人和次密接者38人未得到及時有效控制,5月11日至13日增加密切接觸者59人、次密接者290人。據悉,本輪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六安市確診病例8人,無症狀感染者12人,密切接觸者、次密接者5423人,集中隔離3993人,封閉小區14個、封閉樓棟492棟、封閉單元986個,涉及人員118405人。

公訴機關認爲,周某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依法確定採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有傳播嚴重危險,應當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歐某某在明知患者發熱的情況下,未按規定上報,未要求對患者進行核酸檢測,違反了疫情防控及傳染病防治法,應當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日,北京兩位感染者多次到零售藥店購買一退雙抗嚴控藥品,兩位感染者及違規向其出售藥品的藥店負責人均被公安機關予以刑事立案偵查;淮北兩位密切接觸者隱瞞個人行程,不配合流調,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傳播風險,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六安市疫防辦鄭重提示: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關於發揮醫療機構哨點作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醫療衛生機構和提供相關服務的單位,應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對就診的發熱人員和購買感冒、退熱藥品的人員,按規定登記、報告,發揮“吹哨”作用。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希望醫療機構和廣大市民羣衆積極履行防疫責任和義務,認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共同築牢健康安全防線。對因瞞報、虛報或未按規定落實防控措施,引發疫情傳播風險或其他嚴重後果、涉嫌違法犯罪的,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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