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0月26日訊(記者劉瀏)“檢察官,學校會不會開除我,我以後還能不能當兵了?”在審查起訴期間,坐在審訊椅中的小王心情忐忑。

2019年,剛滿18週歲的小王,偶然聽同學小李說“一張銀行卡可以賣1000塊”。手頭拮据的他便想通過這種方式“賺錢”。當得知這些銀行卡會被用來做“賭博流水”,小王又有些猶豫。“賭博流水又不是我們做,跟我們沒有關係”,聽着小李的勸慰,想着唾手可得的1000元,小王打消了顧慮。他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了一張手機卡,又去銀行辦了一張銀行卡,綁定了新手機號碼,並開通了用於網上支付的U盾,經同學小李牽線,將手機卡、銀行卡和U盾一併賣掉,得款600元。

得來“全不費工夫”的600元,還沒在錢包裏焐熱,當天就被小王、小李二人全部用光了。但“武斷”的賣卡行爲帶來的後遺症很快便顯現出來,令他追悔莫及。小王的銀行卡經過層層轉賣後,被用於電信網絡犯罪的收款和轉賬。被害人向先生等人遭遇網絡博彩詐騙,被騙錢款經過小王的這張銀行卡被快速轉走。直至案發,小王的這張銀行卡共接受資金流轉110萬餘元。

公安機關偵查認爲:小王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爲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已經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他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的刑罰。2021年8月24日,案件被移送審查起訴。審查完卷宗後,承辦檢察官陷入了沉思。小王犯罪時剛滿18週歲,賣卡僅得款600元,犯罪情節可以說比較輕微。如果他確實是在校學生,一旦起訴,那他的人生可能就會走向低谷。於是,檢察官調取了小王的學籍證明和在校表現,瞭解到他目前大專二年級在讀,平時表現一向良好。案發後他寢食不安,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真誠悔罪,積極退贓,並認罪認罰。

要不要給小王一個機會,讓他擺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早日迴歸校園;但是被害人損失重大,又難以追回,正是因爲有無數個“小王”的推波助瀾,電信網絡犯罪才如此的高發。到底要不要起訴,檢察官有些犯難,決定組織一場公開聽證會,聽聽大家的意見。

近日,江蘇省興化市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會,公安機關承辦人、法律援助律師、市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市未成年關愛保護中心工作人員以及小王和小王的父親到場參加聽證。“我很後悔,請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聽證會現場,小王對自己的行爲懊悔不已。檢察官詳細介紹了案情,並提出擬相對不起訴處理意見。聽證人員依次充分發表意見,認爲應該給小王一次改正的機會,一致同意檢察機關的處理意見。“今後我一定會加強法律學習,好好完成學業,順利畢業,回報社會。”2021年10月19日,從檢察官手中接過不起訴決定書,小王如釋重負。

校對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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