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評論員 田晨旭

旅行途經中風險地區,返京後出現咽痛、發熱等症狀後不主動報告,依然外出就餐、邀請多人到居所打麻將,造成多人確診;不進行“健康寶”掃碼登記、不測體溫、不進行藥品銷售信息實名登記,直接向確診病例多次出售退熱、止咳、感冒、咽痛咽乾類藥品,造成新冠疫情傳播危險;疫情封控管理措施期間,擅自離開封控區域前往外地,拒不執行疫情封控管控措施……

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均是近日北京市公安部門通報的涉疫違法犯罪典型案例。目前,涉事的相關人員已被北京警方刑事立案偵查。

當前,國內多地陸續出現確診病例,各地防疫力量再次集結,全力抗擊疫情。然而,少數人依然抱着倦怠和僥倖意識:一些人對新冠疫情嚴重性認識不足,心存僥倖,疫情當前仍肆意聚集;一些人缺乏責任意識,凡事“差不多就得了”,爲疫情傳播大開方便之門;還有一批人缺乏法律意識與規則意識,把嚴重的涉疫違法犯罪行爲理解爲“小事”,令行卻不禁止。疫情當前,個人的行爲看似無足輕重,實則一念之差便會引起嚴重後果。

事實上,我國的法律法規對個人與組織的防疫責任均有明確規定。例如,據刑法第330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甲類傳染病以及依法確定採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北京警方依法對相關人員採取行動,傳遞出對各類涉疫情違法犯罪“零容忍”的堅決態度,更是以案釋法,爲社會大衆發出明確信號,敲響了警鐘。

在本輪疫情中,既有堅持帶旅行團做核酸檢測、阻斷疫情傳播鏈條的司機,也有返京後即向社區報備,獨自居家隔離的北京病例。他們在履行個人防控責任時,也降低了社會傳播風險,捍衛了公共衛生安全,值得點贊。

疫情面前,每個人都是防疫鏈條上的關鍵一環。目前國際疫情形勢依然複雜多變,本輪疫情的傳播仍未停止。疫情防控工作不僅需要醫療、社工等力量衝鋒陷陣,更依賴全民形成自律與規則意識,爲防疫工作形成堅固後盾。唯有全社會形成合力,久久爲功,築牢防疫長城,我們才能最大限度地阻隔疫情,早日迎來平靜穩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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