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英國政府將調查音樂流媒體,全球數字音樂市場破壁壟斷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黃婉儀,實習生夏詩儀 廣州報道

音樂,本該是聽衆自由徜徉的海洋,卻被一些平臺壟斷,築起了道道壁壘。

2021年,針對在線音樂市場的反壟斷調查和執法在海內外風起雲湧,掀開了這個行業不公平競爭的層層內幕。10月19日,英國競爭和市場管理局(CMA)宣佈將對音樂流媒體進行市場研究,此舉乃CMA推動數字市場競爭的最新舉措。

根據英國音樂行業交易協會BPI的統計數據,流媒體在英國總體音樂消費中佔比已高達80.6%。CMA首席執行官Andrea Coscelli在提到上述反壟斷市場研究時援引了這個數據,並提到,在過去十年中,英國的音樂產業發展日新月異,市場研究將幫助CMA瞭解這些巨大的變化,並就該領域的競爭是否運作良好或是否需要採取進一步行動形成看法。

而在今年7月,我國率先吹響音樂反壟斷號角。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裁定2016年騰訊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屬於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並作出處罰決定。

英國流媒體音樂反壟斷

今年7月,英國數字文化、媒體和體育委員會DCMS出具《流媒體音樂經濟》報告,發出英國政府對流媒體音樂市場關注的先聲。報告表達了對流媒體巨頭市場勢力的擔憂,尖銳指出環球音樂、索尼音樂、華納音樂全球三大唱片公司與流媒體服務的版權授權談判缺乏透明度,建議英國政府將對這三大唱片公司的監管“主導權”交由反壟斷機構CMA。10月,CMA審議了這份報告的初步建議並同意執行。

英國監管部門對在線音樂市場的反壟斷調查,背後主要考量因素是振興本土音樂產業、保護音樂人創新和消費者權益。

據CMA首席執行官Andrea Coscelli透露,英國政府不斷加強對音樂市場的反壟斷監管,其背後的重要原因是希望實現英國音樂產業的振興。工業時代,英國音樂文化曾領先全球。但在數字音樂時代,外國公司日漸侵蝕英國的音樂市場——亞馬遜、蘋果、Spotify、谷歌雄霸數字音樂產業,曾經輝煌一時的英國百代唱片公司也被索尼音樂和環音樂球瓜分。

據BPI披露的公開資料,2018年,英國唱片公司的整體流媒體收入達5.164億英鎊(約合45.42億人民幣),其中僅Spotify、亞馬遜音樂和蘋果音樂運營的訂閱流媒體平臺就取得了4.68億英鎊(約合41.16億人民幣),佔比高達90%。外國巨頭公司的威脅倒逼英國加快對數字音樂市場的監管步伐,通過版權保護、反壟斷監管促進英國音樂市場的健康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這家英國反壟斷監管機構目前還着手對其他美國科技巨頭的反壟斷調查,包括谷歌的“隱私沙盒”、臉書對用戶數據的使用情況以及蘋果的應用商店App Store。

除了對整個在線音樂市場的壟斷擔憂,英國政府也曾對數字音樂收購的具體案例開展調查。9月7日,CMA宣佈調查索尼音樂娛樂公司對倫敦獨立唱片公司AWAL的收購交易。今年年初,索尼音樂與Kobalt音樂集團達成一項協議,從後者手中收購AWAL。儘管這筆收購已經完成,但索尼拒絕剝離一些敏感業務,引起了監管部門對巨頭收購競爭對手的反壟斷擔憂。

音樂獨家版權率先破壁

在全球多個國家紛紛掀起互聯網反壟斷的浪潮下,中國在音樂反壟斷領域率先破壁。

2021年7月2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對騰訊一項違規收購交易作出處罰中,責令騰訊解除網絡音樂獨家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其優於競爭對手的條件。

這起被罰交易是指2016年騰訊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判定屬於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騰訊和中國音樂集團屬於競爭對手關係,通過和競爭對手合併,騰訊獲得了較高的市場份額,且合併後佔有獨家曲庫資源超過80%。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表示,這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權方與騰訊達成更多獨家版權協議,或要求給予其優於競爭對手的交易條件,也可能有能力通過支付高額預付金等版權付費模式提高市場進入壁壘,對相關市場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事實上,在收購在線音樂主要競爭對手之後,騰訊通過緊鑼密鼓地攬收獨家音樂版權建起了一道重要的護城河,引發中國在音樂獨家版權的反壟斷爭議。2017年廣電總局版權管理局表示音樂平臺在購買音樂版權時避免獨家簽約情況,防止數字音樂市場生態惡化產生負面影響。

今年一季度財報電話會議上,網易CEO丁磊提到,過去幾年三大唱片公司在中國採取的獨家銷售模式,使得購買音樂版權的花費超出合理價錢兩到三倍以上。

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出處罰決定之後,騰訊8月31日發佈聲明正式表示,將放棄與上游相關版權方音樂版權獨家協議中有關音樂版權獨家授權的權利,上游版權方可以自行向其他經營者進行授權。

“對於音樂平臺來說,獨家版權並非市場競爭的唯一核心,一味追求版權獨家化會在產生資本爲王效應的同時導致版權費用溢價,對市場惡性競爭,損害音樂人利益。”第三方數據調研機構易觀分析指出,在中國數字音樂行業成熟發展的當下,各音樂平臺不可僅將目光鎖定在獨家版權商,需要探索更多音樂衍生模式,爲用戶帶來更好的而音樂體驗。

全球音樂反壟斷焦點

對於我國在線音樂市場接下來如何更加規範管理,元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孫磊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提到完善“授權機制”:“音樂的獨佔模式從美國開始發展至今幾十年了,我覺得最多是完善授權機制,或者授權價格機制,避免以授權之餘夾着其他的商業侵佔,類似‘搭售’。”

孫磊認爲,著作權天然就有壟斷性質,即法定的壟斷,以50年壟斷換50年後的公開社會。否則,沒有這個利益激勵,就沒有人願意原創。

全球在線音樂市場出現的反壟斷爭議,在不同國家湧現,既有共性,也存在差異。差異方面,英國是爲了保護本土音樂產業的考量,中國則存在獨家音樂版權爭議,而美國起因於消費者維權意識。

事實上,全球在線音樂市場的反壟斷爭議最早可以溯源到2005年,約800萬美國消費者向蘋果公司提起集體訴訟,聲稱蘋果維持數字音樂市場壟斷地位的方式損害了消費者利益,這起案件涉及iPod音樂播放器和iTunes數字音樂商店。消費者表示,蘋果爲了維持對數字音樂市場的壟斷,迫使iPod用戶只能播放從iTunes商店購買或從CD導入的音樂。這場數字音樂反壟斷之爭最終在2014以蘋果勝訴告終,美國加州地區法院裁定蘋果沒有違反反壟斷法。

而在2019年3月,另一家流媒體音樂平臺Spotify向歐盟委員會發起關於蘋果應用商店的壟斷控訴。針對這一指控,今年4月30日,歐盟委員會正式宣佈向蘋果發出了異議聲明,聲稱蘋果應用商店規則扭曲音樂流媒體應用分發的競爭秩序。對音樂流媒體的反壟斷調查,歐盟也在持續開展。

(作者:黃婉儀,實習生夏詩儀 編輯:李潤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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