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證監會史上最大罰單案宣判!北八道集團操縱證券市場被罰3億元,8人獲刑丨局外人

記者丨張曉雲

曾收到“證監會史上最大罰單”的北八道操縱市場案有了最新進展。

10月27日,據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上海一中院)消息,北八道集團操縱證券市場案一審結果出爐。

上海一中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北八道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北八道集團)、被告人林慶豐等8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其中對被告人公雪採用網絡視頻方式宣判),對北八道集團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億元(以下幣種均爲人民幣);對林慶豐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千萬元;對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七個月,並處一百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罰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林慶豐系北八道集團實際控制人。2016年下半年起,林慶豐爲在證券市場取得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對外聯絡被告人張丁海等配資中介人員,以1:3至1:10的配資比例,獲取鉅額資金及大量證券賬戶。其中,張丁海向北八道集團違規提供資金10.98億餘元,他人證券賬戶119個。

林慶豐集中上述配資資金和他人證券賬戶,連同北八道集團部分自有資金及實控證券賬戶,安排北八道集團及集團下屬廈門六湖遊艇俱樂部有限公司員工被告人蔡詠東、黃輝匡等爲骨幹的交易團隊,在廈門、上海、昆明等地,使用上百臺電腦及未實名登記的無線網卡等設備,連續買賣股票或在自己實際控制賬戶之間買賣股票,影響股票交易價格與交易量。

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集團使用333個證券賬戶,持有“江陰銀行”的流通股份數量達到該證券的同期實際流通股份總量30%以上,連續33個交易日對“江陰銀行”的累計成交量達到同期該證券總成交量的30%以上。至同年5月9日,北八道集團控制的賬戶組非法獲利3.01億餘元。

上海一中院認爲,被告單位北八道集團及被告人林慶豐等7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夥同配資中介人員張丁海,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操縱證券市場,影響證券交易價格與交易量,其行爲均已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罪,且屬情節特別嚴重。綜合全案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上海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值得注意的是,北八道操縱市場案是證監會此前公佈的2018年20起典型違法案件之一,證監會對北八道集團作出沒一罰五的頂格處罰,罰沒款總計約56.7億元,爲證監會行政處罰歷史上開出的最大罰單。

據瞭解,該案系一起籌集巨量資金、使用衆多賬戶炒作“次新股”的典型案件。2017年2至5月,北八道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北八道)及其實際控制人組織操盤團隊,通過多個資金中介籌集數十億資金,利用300多個證券賬戶,採用頻繁對倒成交、盤中拉抬股價、快速封漲停等手法操縱“張家港行”、“江陰銀行”和“和勝股份”等多隻次新股,合計獲利9.5億元。

2018年4月,證監會依法對北八道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該案的查處,打擊了利用槓桿資金短線操縱“次新股”行爲,維護了市場秩序。

此外,在調查過程中,北八道集團高管及相關人員拒不配合證監會調查,財會人員爲銷燬證據抓傷證監會稽查人員。在證監會的鉅額罰單下發前,北八道的實際控制人林慶豐正藉着工商變更試圖“金蟬脫殼”,將衆多北八道公司的股權假託他人之手,隱匿幕後試圖逃避行政處罰。在收到鉅額處罰之後,北八道對此不服並向證監會發起訴訟,但一審二審均遭到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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