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27日讯(通讯员秦公轩刘叙麟记者陈勇)近日,市民卢女士走进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瑞金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电动车在几个月前丢失,而刚刚又发现车子在原处出现了,希望民警处理。

据卢女士介绍,她平时下班后习惯把电动车停在家附近一栋单元楼下充电。大概6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卢女士又把电动车停在楼下,由于离开时比较匆忙就忘了拔钥匙,过了3天返回准备骑车时,发现车子不见了。卢女士当时觉得电动车不怎么值钱,就没有报警。没想到4个月后,卢女士下班路过那栋单元楼时意外发现了一辆跟自己丢失的极其相似的电动车正停在楼下充电。查看车子的钢印后,卢女士确认这辆电动车就是自己此前丢失的,于是赶紧来到派出所报了警。

经过侦查,民警很快找到了目前正在使用此车的吴某,他就住在电动车充电的那栋单元楼内。吴某交代,当天他看到家楼下停着一辆电动车没有拔钥匙,于是就把钥匙拔下来,不过又有点担心被车主发现,于是就试探性地在车上贴了一张“钥匙在208室”的纸条,想看看车主什么反应。结果等了两天,吴某发现没人来找自己,于是就决定将电动车占为己有了。一般他都是在外面骑,只是偶尔在楼下充电,谁知那天充电时恰巧被卢女士发现了。

目前,吴某因涉嫌盗窃已被秦淮警方刑事拘留,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之中。

校对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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