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1〕第31號通告

近期,西北疫情波及多省多地,廣大市民要深刻認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複雜性及不確定性,始終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僥倖心理。爲嚴格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降低疫情輸入傳播風險,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10月1日以來從中高風險地區(見附件1)和從內蒙古額濟納旗、甘肅張掖、嘉峪關市等入(返)廈人員,需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居、單位、住宿酒店報備,接受14天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不具備居家醫學觀察條件的一律集中醫學觀察,並按我市規程接受核酸檢測。

二、10月1日以來有內蒙古、甘肅、寧夏、陝西西安旅居史人員持抵廈前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入廈,抵廈後立即接受一次核酸檢測,同時向所在社區、單位報告,配合社區落實14天居家醫學觀察等管控措施,並按我市規程接受核酸檢測。

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直轄市的區)的低風險地區入(返)廈人員需查驗入廈前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抵廈後立即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同時向所在社區、單位報告。抵廈後需實施14天居家健康監測、納入社區管理,並按我市規程接受核酸檢測。

四、有發生本地病例的重點關注地區(見附件2)入(返)廈人員需主動做一次核酸檢測,並開展14天自我健康監測。期間一旦出現發熱等症狀,立即報告所在社區、單位或酒店,及時就近至發熱門診就診,並主動告知醫生自己旅居史,就診過程中做好個人防護並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各單位(包含酒店)要壓緊壓實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健康管理的各項措施,收到報備信息後要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報告。

六、請廣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或有病例報告的城市,如必須前往,返廈後應向所在社區(村)以及所在單位報備,並按要求配合落實相關管控措施。市衛健委24小時新冠諮詢專線0592-3279055。

七、因瞞報、虛報行程或未按規定落實防控措施,引發新冠肺炎疫情傳播風險或其他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八、全國其他城市凡有新發生本地病例或新增中高風險地區,參照上述條款執行。

附件:1.全國現有高、中風險地區列表

2.全國有發生本地病例的重點關注地區列表

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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