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匯點訊 今後,參保人在江蘇省內所有設區市定點藥店異地購藥都可直接刷醫保卡結算;明年1月1日起,江蘇省內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醫保繳費年限互認;靈活就業人員可在就業地直接參加職工醫保……

今年以來,江蘇省醫保局出臺了一系列“接地氣”的民生政策和措施,引起了廣泛關注。

在黨史學習教育“我爲羣衆辦實事”實踐活動中,江蘇省醫療保障局組織全局黨員幹部開展“我身邊羣衆‘醫保操心事、煩心事’”微調研活動,廣泛蒐集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醫保問題,形成了80多篇調研報告,經全面梳理分析,針對性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

江蘇省醫保局待遇保障處工作人員鬱威微調研的主題是關於醫保關係轉移接續的問題,“我平時負責部門的信訪接待工作。在信訪接待中,老百姓關於醫保關係轉移接續的問題最多,約佔信訪事項總量的1/4 。”經過3個月的調查走訪,鬱威今年4月遞交了一份《當前基本醫保關係轉移接續面臨的問題與建議》的調研報告。江蘇省醫保局基金監督處工作人員陳葵的調研主題也是醫保轉移接續,陳葵調研動因是因爲醫保中心異地就醫科今年以來多次接待處理了關於如何辦理醫保關係轉移接續的來信來訪,如南京市職工諮詢如何辦理至揚州的醫保關係轉移,淮安市職工諮詢如何辦理至宿遷的關係轉移等等。

據瞭解,與養老保險已經實現省級統籌不同,醫療保險統籌層次大部分還停留在設區市一級,且各地的醫保繳費標準和待遇標準均有不同。各地對參保人員退休時享受醫保待遇都有一個最低繳費年限要求,比如有的設區市規定,跨地區流動就業人員必須在本地連續繳費滿10年纔可以享受醫保退休待遇,這對於在各城市間轉換工作的人員來說,如果繳費年限未能達到當地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退休後就無法享受到應有的醫保待遇。

民有所呼,政有所應。10月9日,江蘇省醫療保障局印發通知,規範職工基本醫保轉移接續期間參保人員的相關待遇享受政策,明確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流動就業在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職工醫保關係的參保人員,如從南京轉到蘇州的,蘇州醫保部門對參保人員在南京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實行互認,並累計計算。

新政同時規範了職工醫保關係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時的待遇享受銜接,明確對無中斷繳費情形的,在新就業地繳費當月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新就業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防止出現新就業地因“當月參保、下月享受待遇”的規定造成待遇空檔。對有中斷情形的,中斷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補足中斷期間醫療保險費後,視作連續參保;未按規定補足醫療保險費或中斷時間超過3個月以上的,原則上中斷期間的醫療費用不再予以報銷。

近年來,新經濟新業態的蓬勃發展吸納了大量就業。但其新型就業方式也給相關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帶來了挑戰。在微調研中,很多靈活就業人員反映,雖然目前收入不低,但由於無法在就業地參加參保,心理不踏實。

爲推進這些人羣參保,江蘇省醫保局聯合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稅務局等聯合出臺《關於推動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通知》,打破參保壁壘,率先推動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職工醫保。從明年開始,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新業態從業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都可以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身份自願參加職工醫保。而且,靈活就業人員可單獨參加職工醫保,不再與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捆綁。

爲減輕參保人員負擔,江蘇將靈活就業人員的醫保繳費比例在各設區市職工醫保用人單位繳費率(不包含生育保險費率)和個人繳費率之和基礎上降低1個百分點。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規定通過社會保障卡發放社會保險補貼。

“我以後能在南京參加職工醫保了,真是太好了!”得知新政後,在南京韻達快遞工作了4年的快遞哥朱新明高興地說,來南京打工前,自己在泗陽老家參加了城鄉居民醫保,但平時很少回去,老家的醫保基本用不到。採訪中,很多在城市打工的鐘點工、外賣、網約車從業者都對新政表示歡迎。

爲方便參保,江蘇還簡化了參保渠道。靈活就業人員可通過“江蘇醫保雲”App、“江蘇稅務”App、“江蘇政務”App、微信、支付寶等線上繳費渠道,銀行協議扣款或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扣款,銀聯POS機等自助終端,經辦窗口等方式向稅務機關繳納醫保費。靈活就業人員可選擇按月繳納或者按年一次性繳納。

另外,針對參保人員在省內異地就醫時不能在異地零售藥店刷醫保卡買藥的“痛點”,江蘇暢通異地定點零售藥店結算流程,實現異地就醫“不見面”備案與異地購藥直接結算開通無縫銜接。目前江蘇所有設區市均已實現省內異地就醫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直接結算,累計開通省內異地購藥直接結算定點零售藥店1599家,異地購藥直接結算4148人次。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黃紅芳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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