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丁豔 

爲維護煤電行業和商品市場正常秩序,嚴防利用銀行保險資金囤積居奇、哄擡價格,近日上海銀保監局給轄內各銀行保險機構下發《關於做好煤電行業正常生產和商品市場有序流通金融服務保障經濟平穩運行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表示,嚴禁對符合支持條件的煤電、煤炭等企業和項目違規抽貸、斷貸,防止運動式減碳和信貸“一刀切”,促進更多資金投向綠色低碳發展領域。對於煤電、煤炭等傳統產業中短期償付壓力較大但符合支持條件的企業或項目,在風險可控、自主協商的基礎上,可予以貸款展期、續貸。根據需要適當提高不良貸款監管容忍度。

同時,要加大中長期低成本資金投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上海能源保供重點企業和能源調峯重點企業進行適當的讓利,爲企業發放綜合成本適當的中長期貸款,切實降低相關企業的融資成本。

《通知》強調,嚴禁挪用套取信貸資金或繞道理財、信託等方式,違規參與煤炭、鋼鐵、有色金屬等大宗商品投機炒作、牟取暴利。嚴禁銀行保險資金違規流入股市、債市、期市,影響大宗商品價格,避免脫實向虛、空轉套利。

上海銀保監局方面強調,將嚴查銀行保險資金違規流向商品市場情況,嚴厲打擊銀行保險資金被挪用於投機炒作、囤積居奇、哄擡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爲。對機構自查不認真、沒有主動報告和性質惡劣的行爲依法採取監管措施,及時啓動行政處罰程序,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促進更多銀保資金投向綠色低碳發展領域

《通知》指出,首先轄內銀行保險機構特別是開發性、政策性銀行、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要全力做好今冬明春能源電力保供金融服務工作,滿足能源電力供應合理資金需求。對符合支持條件的煤電、煤炭、供暖等企業建立快速響應機制,開闢綠色辦貸通道,優先安排貸款審批投放。

同時,積極配合地方政府,通過多種金融服務支持煤炭主產區和重點煤炭企業增加電煤供應。積極支持煤電、煤炭、鋼鐵、有色金屬等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滿足其合理融資需求。

嚴禁對符合支持條件的煤電、煤炭等企業和項目違規抽貸、斷貸,防止運動式減碳和信貸“一刀切”,促進更多資金投向綠色低碳發展領域,推進綠色高質量發展。對上述行業中短期償付壓力較大但符合支持條件的企業或項目,在風險可控、自主協商的基礎上,可予以貸款展期、續貸。根據需要適當提高不良貸款監管容忍度。

其次,嚴防銀行保險資金影響商品市場正常秩序。嚴禁挪用套取信貸資金或繞道理財、信託等方式,違規參與煤炭、鋼鐵、有色金屬等大宗商品投機炒作、牟取暴利。嚴禁銀行保險資金違規流入股市、債市、期市,影響大宗商品價格,避免脫實向虛、空轉套利。

對上海能源保供重點企業等進行適當讓利

《通知》強調,要切實加強和改進信貸管理。及時主動調整完善信貸政策,相關授信條件應嚴格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和環保政策爲導向,不得高於國家標準,防止抬高融資准入門檻。

要嚴格落實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管理要求,不得放鬆信貸用途管理和真實性查驗,防止信貸資金被套取和挪用。要堅持業務發展和風險防控並重,堅決壓縮退出過剩產能貸款,不得繼續支持長期虧損、失去市場競爭力的“殭屍企業”,加快不良資產覈銷進度,防止信貸資源被長期低效佔用。

同時,加大能源企業異地和境外購煤購電支持力度。立足上海能源生產供應實際情況,對異地和境外購煤購電企業的融資需求要特事特辦,縮短業務辦理時限,及時滿足企業需求。要跟隨上海能源保供的走出去戰略,對於異地或境外項目,通過銀團、信用證、跨境金融服務等手段做好金融服務,爲上海能源保供發揮積極作用。

《通知》提出,加大中長期低成本資金投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上海能源保供重點企業和能源調峯重點企業進行適當的讓利,爲企業發放綜合成本適當的中長期貸款,切實降低相關企業的融資成本。綜合考慮商品市場波動對企業運營的影響,對受影響較大的企業,在融資業務准入與審查中要充分考慮企業的長期經營及商品市場的長期運行情況,不得因企業短期財務報表出現較大波動而拒絕其合理融資需求。

將嚴查銀保資金違規流向商品市場情況

《通知》表示,要做好能源保供產業鏈金融服務。做好上海能源保供重點企業的產業鏈金融服務,對於其上下游企業,要通過應收賬款、動產質押、保理、融資租賃等多種金融工具做好服務,爲企業產供銷一體化提供及時優質金融服務。

要充分關注用能調控對中小微客戶的次生影響。對於受用能影響較大的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要分類施策予以紓困幫扶。對因資金問題臨時經營困難的企業,要酌情發放流動資金貸款或延長貸款期限,爲客戶提供一定的經營緩衝期。

同時,鼓勵金融創新積極對沖商品市場風險。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機構充分運用上海要素市場集聚的優勢,積極開展金融創新,通過各種金融工具爲客戶對沖商品市場波動帶來的風險。鼓勵轄內保險機構加大氣候環境領域的專屬保險產品開發,創新綠色保險產品,積極應對相關風險。

《通知》指出,要完善碳金融風險管理機制。充分評估能耗“雙控”、碳減排、環保政策和氣候變化對自身存量資產的影響及形成的風險敞口,針對不同情況,多情景、多維度開展壓力測試,做好風險應對工作。轄內保險機構應積極參與環境與氣候風險治理,運用“保險+服務”模式,降低環境與氣候風險。

同時,做好應急預案支持“雙碳”目標實現。做好宏觀政策、產業政策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前瞻預判經濟綠色轉型發展中可能出現的困難,結合上海和機構自身的實際情況,做好頂層設計,在戰略制定、工具儲備、業務流程改進等方面積極進行探索,做好應急預案並組織進行演練,及時應對當前和未來可能出現的困難,爲“雙碳”目標的實現保駕護航。

《通知》強調,要認真做好排查工作。全面排查金融在服務煤電行業正常生產和商品市場有序流通、保障經濟平穩運行方面是否有不當做法和異常交易,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及時採取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對於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應進行嚴格問責。並以本次自查排查爲契機,加強內控管理,構建常態化監測排查機制。各銀行保險機構於2021年12月20日前通過專網向我局對口監管處室及普惠金融處報送排查和整改報告。

上海銀保監局方面強調,將嚴查銀行保險資金違規流向商品市場情況,嚴厲打擊銀行保險資金被挪用於投機炒作、囤積居奇、哄擡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爲。對機構自查不認真、沒有主動報告和性質惡劣的行爲依法採取監管措施,及時啓動行政處罰程序,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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