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考證、不用找車位,隨便練練就能上手,它就是滑板車,雖然騎起來很拉風,但是,滑板車的安全問題,非常讓人擔憂!近日,江蘇蘇州太倉就發生了一起因滑板車引發的交通事故。

事發當日傍晚,任某駕駛一輛貨車沿204國道自南向北行駛至甌江路路口時,爲緊急避讓一名由東向西“自駕”滑板車闖紅燈過路口的小男孩,致使車輛失控撞上中分帶的路燈杆。

從監控視頻中,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看到,當時,204國道上車流量比較大,任某駕駛着貨車行駛在第一車道,快到斑馬線時,小男孩突然騎着滑板車出現。即使任某反應迅速、緊急變道,但由於事發突然,滑板車也存在慣性,小男孩還是被帶倒在地。記者看到,小男孩摔倒後很快便從地上爬起來,並立即返回離開了事發現場,而當時行駛在其他車道的車輛都緊急剎車在原地。

據瞭解,此次事故中騎滑板車的小男孩黃某年僅6歲,事故發生時,家長並未緊隨其身旁進行看護,多虧駕駛員反應迅速、及時避險,男童並無大礙,否則後果不堪設想。這次事故再次給家長們敲響了警鐘,事故發生往往就在一瞬間,所有家長請一定要看護好你的孩子,別等到萬一發生悲劇時才追悔莫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且男童黃某沒有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經交警部門認定,小男孩黃某負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其家長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警方提醒大家,滑板車、平衡車不可以作爲交通工具上路,並且孩子平衡能力較弱,對滑板車的操控能力不足,只能在公園以及人流較少的封閉場所騎行,同時要給孩子佩戴合適的安全防護裝備,如頭盔、手套、護肘、護膝等;學齡前兒童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看護,作爲家長也必須做好兒童的交通安全教育,以身作則,教會孩子安全出行,規避風險,這纔是對孩子最好的保護,千萬不能把馬路當成遊樂場。

來源▏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於蘇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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