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让第三支柱个人账户成为退休人群共同富裕的核心资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姜诗蔷 北京报道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建立可激发个人活力,充分发挥个人作用,是对共同富裕的个人参与。”10月27日,在华夏基金“企业年金业务十五周年纪念暨年金发展论坛”上,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

郑秉文指出,第一支柱现代社保制度的建立激发了生产力,对市场经济和城镇化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成为共同富裕的基础;第二支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让企业发挥了作用,同时市场化运作提高了养老金的收益率,是共同富裕的重要补充机制。

郑秉文表示,三支柱养老金都存在部分问题。第一支柱市场化投资深度不足,第二支柱覆盖率过低,而第三支柱试点效果不佳。

郑秉文指出,我国第三支柱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刚起步,保费收入只有4亿元,占GDP比重可忽略不计,亟待新的顶层设计尽快出台,而美国第三支柱资产是10万亿美元,占GDP的50%。其认为,大力发展第二、第三支柱,可极大改善目前我国社会融资体制的现状。作为长期股权资本,第二第三支柱养老金可提供极大丰富长期资本的来源。

为加快二、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发展,郑秉文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表示,“一是建议提高二三支柱立法层次,二是建议在企业年金中尽快引入‘自动加入’,以实现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均衡发展,三是建议在第三支柱养老金顶层设计中引入二三支柱间自由转换、个人账户终身制、提高税收比例、建立资本利得税等十项措施。”

具体来说,这十项措施包括参加第三支柱不要以参保第一、第二支柱为资格前提;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账户之间建立自由转换机制;个人账户终身制,便于转入第二支柱的资产;只能投资不同金融产品(公募、保险、银行理财等),而非个股;提高税优比例;改税优比例制为税优定额制;退休并领取年金时投资收益部分不纳入应税基数;账户资产的提取要有一定灵活性,允许一次性领取;简化抵扣个税的流程和手续;逐渐建立资本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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