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体育总局:引导支持地方新建或改扩建2000个以上体育公园等健身场地设施

在社区健身设施建设中加大适儿化、适老化健身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

10月29日,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邱汝在发布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城乡各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大改善,同时也确实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结构不优、总量不足等问题。“十四五”期间,体育总局围绕扩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推动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个方面,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督导各地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

第二个方面,利用中央资金,引导支持地方新建或改扩建2000个以上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等健身场地设施,补齐5000个以上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配建一批群众滑冰场,数字化升级改造1000个以上公共体育场馆。在社区健身设施建设中加大适儿化、适老化健身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

第三个方面,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印发政府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公共体育场馆示范合同,推动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提升场馆使用效益。

第四个方面,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更好地向公众开放。抓紧推出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指导各地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促进公共体育设施向群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第五个方面,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建设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推动省、市两级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定等服务,方便百姓使用,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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