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掖市确诊病例王某某和融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张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时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甘州区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王某某和

山丹县确诊病例融某某行程轨迹的通告

我市在全员核酸检测和重点人员排查过程中,发现甘州区王某某和山丹县融某某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分别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重型和轻型。现将两例病例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一、甘州区王某某行程轨迹

王某某,女,52岁,现住址为甘州区鑫发小区,南街小十字创维专卖店员工。 

10月13日在南街小十字创维专卖店附近的金玉香食品店购物,其余时间在南街小十字创维专卖店上班。

10月14日上午在青花钰牛肉面(广电大厦对面)馆吃饭,18:08在小区附近的花娘子肉店买菜。

10月15日在甘州区羊头巷红梅烤饼店购物,其余时间上班。

10月16日早上自驾(甘GA3830)上班,9:00在店旁的德生堂药店测血糖,店内大约有3-4人。9:30左右在甘州区滨河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区医院二门诊)测血糖。10:00左右驾车前往周记餐厅(县府街80号穆斯林臊面馆),10:11就餐(付款时间),就餐约10分钟,随后开车上班。11:00前往甘州区滨河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取血糖化验单,11:30再次前往滨河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取化验单。

10月17日,步行去店里上班。12:13在青花钰牛肉面馆(广电大厦对面)吃饭。19:00和丈夫一起前往公婆家(东湖小区建筑公司家属楼)吃饭,参加人员共计8人。

10月18日早上9:00步行至西站社区办理业务,10:00左右在国美电器公交站点乘坐19路去区政府政务大厅3楼打印表格,后乘坐新1路回到小区,在小区门口超市复印资料,又到西站社区交给工作人员后上班。下午16:00下班乘坐4路公交车(国美家电站-西景园小区),后到小区附近山药蛋蛋蔬菜店买菜,回家再未外出。

10月19日9:00,因为眩晕症,步行前往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就诊,陈某某陪同。10:00看病结束后步行回上班地点,其中10:10左右到原武装部楼下某烤饼店购买食品,11:00回上班地点附近的德生堂药店购买防疫物资后回店里。14:30独自步行至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做颈动脉血流分析检查,16:00左右到原武装部楼下某烤饼点购买饼子后回到店里。17:00到店旁的德生堂药店购药。19:00左右与丈夫自驾前往乌江镇谢家湾小区送洗衣机,本人未下车。

10月20日9:00和丈夫自驾前往名门首府西区(杏林南路255号)核酸采样,11:00左右在小区附近的山药蛋蛋蔬菜店买菜回家。15:00步行至上班地点给丈夫送饭。18:15到小区门口某药店买药,后在山药蛋蛋蔬菜店买菜。

10月21日-24日在家,23日参加小区核酸检测。

10月25日下午在本单元楼道内偶遇本单元202居民李某某。

10月26日上午在家未外出,下午接触本单元5楼住户冯某某,23:00左右被集中隔离至甘州宾馆。

10月27日16:00采集核酸,28日3:00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市、区疾控中心复核阳性,遂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治,后确诊。

二、山丹县融某某行程轨迹

融某某,男,51岁,现住山丹县仁爱小区,农民工。系山丹县确诊病例陈某某密切接触者。 

9月19日与两名工友自山丹县乘坐火车到玉门火车站下车,3人转乘出租车经桥湾服务区到达桥湾至马鬃山之间公路工地,工地工友约有30人,所在工地相对固定,人员流动性小。

10月20日10:00与14名工友乘出租车,融某某坐后排,在桥湾服务区停留2小时,服务区人员及外地车辆较多,期间在附近小卖部购买零食,14:00由其老板雇出租车(4辆),将14人送至玉门火车站,到站后排队购票,在候车大厅候车,期间上卫生间2次,吃泡面2次。23时04分扫码(绿码)后进站,乘坐T270次列车(3车102座),因乘车人员较多,融某某与其中2人从6号车厢上车,经4、5车厢到达3车厢,期间去卫生间1次,10月21日3:35左右到达山丹火车站,扫码(绿码)出站,4:00由侄子开私家车将融某某与同行3人送回家中。

10月21日白天步行至山丹三和广场采核酸,排队期间与1人有交流,因人多,未采集,步行回家。20:00与儿子到达博祥小区采核酸。采样结束后父子俩步行回家,因其儿子身体不适,在无量阁同济药店及仁和街仁和大药房购买药品,后到仁爱超市购买牛奶,约停留4-5分钟,21:40步行回家。

10月22日未外出,与儿子在家。

10月23日到二楼平台散步。

10月24日11:00时全程佩戴口罩,在仁爱小区内进行核酸采集,采样后回家。

10月25日15:00由山丹县人民医院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山丹县中医院隔离病房,后确诊。

三、健康监测要求

(一)立即报备检测。与以上病例在行程活动轨迹上有交集的市内外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并配合社区、疾控机构主动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如因瞒报、缓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做好个人防护。我市已展开综合防控措施,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同时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

甘州区疾控中心 0936-8212507

山丹县防控办   0936-2721166

张掖市疾控中心 0936-8293566

张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时

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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