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商務部:鼓勵有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推行產業鏈“鏈長制”

澎湃新聞記者 周頔 陳佩珍

近日,商務部正式印發《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考覈評價辦法(2021年版)》(下稱“《考覈評價辦法(2021年版)》”)。

11月2日,在商務部召開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新考覈評價辦法專題新聞發佈會上,商務部外資司司長宗長青表示,爲進一步落實國發11號文和《考覈評價辦法(2021年版)》,加強對國家級經開區工作指導,商務部近日還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國家級經開區創新提升更好發揮開放平臺作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九個方面明確下一步工作重點,提出工作要求。主要內容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強化穩外貿穩外資示範帶動作用。發揮國家級經開區開放平臺作用,健全招商引資工作機制,創新招商引資方式,加大招商引資力度。聚焦主導支柱產業,開展產業鏈精準招商,着力引進外資大項目和龍頭企業。

二是積極有序引導綠色低碳發展。引導國家級經開區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在碳達峯、碳中和方面先行先試,推動國家級經開區經濟社會發展有序綠色轉型。

三是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發揮國家級經開區產業集聚優勢,鼓勵有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推行產業鏈“鏈長制”,聚焦重點產業培育產業集羣。引導東中西部地區國家級經開區加強產業對接,深化產業鏈配套合作。

四是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加大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對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國家級經開區支持力度。落實好商務部與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簽署的合作協議,加強合作項目對接,支持國家級經開區及區內企業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

五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推動地方政府加大向國家級經開區賦權力度。大力發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全面實現“一網通辦”“不見面”辦事,提升外貿外資企業服務水平,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六是加強經驗複製推廣和宣傳工作。及時總結各地及國家級經開區改革開放實踐案例,加強對海南自貿港、自貿試驗區等經驗做法的複製推廣。大力宣傳好經驗、好做法,展現國家級經開區良好精神風貌和高質量發展成果。

七是紮實做好基礎工作。完善國家級經開區統計調查制度,嚴把統計質量關,嚴格落實相應機構和人員統計職責,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全面落實開發區安全生產責任制,保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宗長青表示,《通知》還要求各相關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切實發揮牽頭部門作用,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加強指導協調,完善配套措施,確保國家出臺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發揮實效,督促國家級經開區加快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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