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獨家!專訪樸道徵信董事長趙以邗

記者:馬梅若

歷經多年討論醞釀,《徵信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終於正式頒佈。《辦法》是《徵信業管理條例》的配套制度,與《徵信機構管理辦法》共同構成徵信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那麼,業內機構如何看待《辦法》對於徵信業發展的意義?圍繞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等合規要求,持牌機構將如何加強自身業務能力建設,從而更加全面有效地落實《辦法》併發揮應有的規範引領作用?

圍繞上述市場最關注的問題,《金融時報》記者專訪了樸道徵信董事長趙以邗。

01

《金融時報》記者:近日,人民銀行正式發佈《徵信業務管理辦法》,作爲第二家獲批的市場化個人徵信機構,樸道徵信如何看待《辦法》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趙以邗:近年來,我國徵信業進入快速發展的數字徵信時代,徵信新的業態不斷湧現,大量“替代數據”被應用於判斷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現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已不能完全覆蓋徵信的新業態、新特徵,也不能充分滿足新時代徵信的新需要。

在《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已經出臺的背景下,《辦法》的出臺十分及時且相當必要,是新形勢下徵信行業的規範性文件,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一是清晰界定了信用信息的定義及徵信管理的邊界,將替代數據應用納入監管,有效解決“無證駕駛”的問題;二是對徵信業務活動及信用信息採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使用的業務全流程進行指導與規範;三是強調要加強個人和企業信息主體權益保護,保障信息安全和依法合規跨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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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時報》記者:《辦法》出臺後,又會給我國徵信行業和樸道徵信的業務發展帶來哪些影響?

趙以邗:對於徵信行業來說,通過明確信用信息的定義和規範徵信業務全流程,《辦法》將進一步提升徵信業市場化、法治化和科技化水平,助推徵信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第一,未來我國徵信市場將更加公平,各方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第二,在一個公平的市場下,各參與主體將繼續增加徵信基礎設施投資,提升有效供給,從而更好地適應數字時代徵信產品和服務變革需求。第三,金融機構、徵信機構、網絡平臺機構等市場主體各司其職,加強專業化分工與協作,提升徵信行業效率和合規管理水平。

對於樸道徵信自身來說,《辦法》的出臺同樣意義重大,作爲持牌個人徵信機構的業務主責更加明確,既給公司的快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和難得的機遇,又在業務全流程規範性和信用信息安全性上對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樸道徵信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徵信行業的決策部署,積極擁護人民銀行對徵信行業的有效監管。樸道徵信將在徵信業務管理部門的指導和幫助下,嚴格落實《辦法》各項要求,堅守“徵信爲民、普惠公平”使命,立足“中國一流信用信息基礎設施”定位,爭創世界領先的徵信科技公司,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科技化、專業化運作,建立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機制,努力打造具有公信力和權威性的全國性、全覆蓋、全場景的個人徵信機構,增加個人徵信市場有效供給,提升普惠金融服務能力,助力建設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促進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在業務重點方面,樸道徵信還將緊密圍繞科技創新、鄉村振興、綠色低碳、數字經濟等國家發展戰略,重點關注和支持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綠色金融、數字金融等領域,提供徵信產品和服務支持。通過廣泛應用最先進的信息和數據處理技術,大力提升科技水平,不斷降低徵信成本,讓利實體經濟。

03

《金融時報》記者:近期金融監管部門在多個場合強調,要打破信息壟斷,嚴格通過持牌徵信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個人徵信業務。這意味着未來持牌個人徵信機構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樸道徵信是如何加強自身業務能力建設的?如何更加全面有效地落實《辦法》併發揮應有的規範引領作用?

趙以邗:《辦法》實施後,個人徵信機構成爲連接海量數據源、科技企業、金融機構的信用信息基礎服務設施,除規範個人信用信息處理、增加合規產品供給外,在網絡平臺整改、協助金融機構增強風控能力、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創新實踐及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建設等方面發揮更多更大作用。

爲更加全面有效貫徹落實《辦法》,樸道徵信從《辦法》徵求意見稿發佈之日起就認真學習研究,特別是認真研讀其中關於合規、信息安全和個人權益保護等相關條款,逐條分析,提前着手準備,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人員專門負責。同時加強高水平人才隊伍建設,充實技術力量,提升先進安全技術研發應用水平,不斷補齊自身能力短板,打造“徵信+科技”核心競爭力。

《辦法》正式出臺後,再次逐一對照更新,確保達到《辦法》和監管部門要求。在嚴格的監管指導下,樸道徵信將努力成爲推進信息安全和個人信息權益保護進程的重要依託,致力於自身業務和技術能力建設,積極參與網絡平臺企業個人徵信業務整改試點,努力在三個方面發揮應有的規範引領作用:

一是助力個人信息保護。樸道徵信將依託北京金控集團等股東在數據、技術、生態等方面的優勢,在個人信用信息的採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使用全過程嚴格把控,持續加強對合作方個人信息安全保護能力的評估,加強對個人信息安全的自我檢視檢查,加強風險易發的重點業務、重點環節、重點人員的治理和管控,及時發現和消除風險隱患,推動互聯網平臺數據業務合規,保障個人信用信息安全,切實發揮信用在金融風險識別、監測、管理、處置等環節的基礎作用。

二是推動普惠金融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樸道徵信將堅持市場化運作機制,依法合規向社會提供信用信息服務,幫助信息主體積累信用財富,降低信用交易的信息不對稱,爲“信用白戶”、科技和小微企業融資等提供重要支持,增加徵信有效供給,推動提升普惠金融服務水平。

三是打造可供推廣的聯合運營模式樣板。樸道徵信與互聯網平臺一道,探索網絡平臺個人徵信業務整改模式,建設“雙贏、多贏、共贏”的徵信科技雲平臺,踐行規範行業秩序使命。

04

《金融時報》記者:金融機構與互聯網平臺在過渡期後,徵信業務必須通過持牌徵信機構依法合規獲得,作爲持牌市場化個人徵信機構,樸道徵信將如何承接原有業務,確保市場平穩過渡?

趙以邗:得益於股東的大力支持,樸道徵信自2020年12月成立以來發展迅速,全力接轉京東科技“類徵信”產品、客戶、技術人員、系統,揭牌88天后即對外展業服務,於今年4月30日實現徵信業務系統上線試運行,開始對外提供信用畫像、信用評分、身份覈驗、反欺詐等徵信產品試用驗證服務,完成合同換籤及系統切換;於今年5月30日順利實現第三方機構合作產品上線及計費調用,形成獨立接轉各類數據源及第三方機構“類徵信”業務能力。

經過近一年的快速發展,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樸道徵信正廣泛與生態體系內夥伴開展合作:在數據端,已廣泛接觸電信運營商、互聯網平臺、支付機構等所有種類數據源機構,深入開展合規盡調,並優先與其中需求量大、受市場歡迎度高的數據源推進合作;在產品端,依託北京金控集團、京東科技、小米、曠視等股東現有開發能力和“類徵信”產品,積極開發滿足市場需求的評分類和畫像類等127款徵信產品,累計調用量超2億次,已初步形成了較爲完備的個人徵信業務產品線;在客戶端,觸達下游包括所有大型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在內的數百家各類金融機構,兼顧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頭部金融機構與尾端金融機構。

在系統建設方面,按照“小步快跑,快速迭代”的建設思路,分階段建設業務系統,2021年已建成系統基本滿足業務需要,2022年一季度系統將擴容,達到支撐徵信產品日查詢調用量1億筆的能力。

在大力拓展徵信業務的同時,樸道徵信已經開始參與互聯網平臺“類徵信業務”整改。在人民銀行等行業監管部門的指導下,樸道徵信積極與股東以外的其他互聯網平臺溝通對接,研究提出整改模式,力爭打造面向所有網絡平臺企業的、開放的徵信科技雲平臺。在普惠金融、小微企業融資服務不中斷、能力不下降的前提下,規範網絡平臺金融業務,保護數據產權及個人隱私,實現“雙贏、多贏、共贏”局面,確保全過程“服務不中斷、體驗不下降、價格不上漲、合規不打折”。

樸道徵信全體員工正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全力以赴推動徵信業務拓展,爭取在2022年取得更大的突破,確保整改過渡期結束後把市場接得住、接得好。

05

《金融時報》記者:《辦法》按照對個人信息依法保護、有限共享的原則,與《個人信息保護法》關於個人信息主體權益的保護規定全面銜接。樸道徵信將如何保障個人信息的安全?

趙以邗:樸道徵信將嚴格遵守《辦法》要求,將個人信息安全視爲業務發展的生命線,從制度、流程和技術三個角度對個人信息安全進行體系化管理。

一是完善個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機制,構建個人信息安全管理組織架構,完善個人信息安全制度體系,建立健全個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先後制定了《數據安全管理辦法》《數據分類分級管理細則》《數據引入管理辦法》等制度。

二是將個人信息安全要求嚴格落實到業務全流程,切實把好數據採集源頭入口關,持續加強對合作方個人信息安全保護能力的評估,加強對個人信息安全的自我檢視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風險隱患,探索通過發揮交易平臺的“風險防火牆”作用,確保數據合法採集、合規處理、合理應用,爲樸道徵信的數據合規“保駕護航”。

三是依託金融科技賦能個人信息安全管理,自動化發現敏感數據,全面跟蹤數據使用過程;嚴格管控數據訪問權限,監控內部人員異常訪問;進行安全意識教育,開展實戰攻防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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