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洛陽市教育局公佈破產倒閉教培機構名單,提醒家長謹慎選擇

新京報訊(記者 蘇季)11月8日,洛陽市教育局發佈關於校外培訓機構的風險提示,提醒學生家長在爲孩子選擇校外培訓機構、繳納培訓費用時需警惕的事項。同時,洛陽市教育局還公佈了洛陽市破產倒閉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名單。名單顯示,截至11月5日,洛陽有108家校外培訓機構破產倒閉。

洛陽市教育局在提示中稱,近期,該市出現個別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因經營困難等原因而無法退費、破產倒閉等問題。洛陽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已在第一時間將相關名單和線索提供給公安、市場監管、文廣旅、科技等相關部門,並對涉事機構法人(負責人)進行了約談提醒,督促機構拿出工作方案、妥善解決相關問題。

家長可通過向培訓機構所在縣區業務主管部門進行投訴登記或撥打12315消費者熱線等正當方式理性維權。如市民發現培訓機構涉嫌非法集資或詐騙等違法行爲,可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儘可能提供證明材料。

洛陽市教育局同時提醒家長警惕破產倒閉機構繼續收費。洛陽市教育局將通過官方微信公衆號等渠道動態公佈該市培訓機構破產倒閉信息。

另外,家長在報名繳費前,要認真查看培訓機構辦學資質以及機構是否在辦學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教育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學科類培訓機構應同時公示民政部門頒發的民辦非企業登記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應同時公示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或民政部門頒發的民辦非企業登記證。

在繳納費用前,家長要詳細瞭解培訓機構向社會公示的所有收費項目,不繳納超出公示範圍的費用,一次性繳納費用不應超過3個月。培訓費一般應在臨近培訓課程開班前繳納,不宜過早提前繳納。對校外培訓機構以各種優惠方式誘導跨學期、跨學年、公示標準外收費的,應心生警惕,拒絕繳納並向相關部門舉報。

洛陽市教育局表示,家長應向培訓機構索要以機構名義開具的正規發票,警惕培訓機構以收款收據等“白條”替代消費憑證,並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刷卡單據、交費發票等資料,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記者 蘇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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