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針對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違法行爲,銀保監會消保局分別向水滴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滴經紀”)和微醫(北京)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醫經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

兩張罰單直指互聯網保險中常見的“首月0元”“首月3元”營銷套路

具體來看,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水滴經紀在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通過微信平臺公衆號“水滴保險商城”APP銷售安心財險保險產品,涉及個人住院綜合醫療保險、老年綜合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住院綜合醫療保險2017版B款四款產品

根據安心財險個人住院綜合醫療保險、老年綜合醫療保險在銀保監會備案的條款費率表中的保費計算公式,每期繳納保費應相同。但在實際銷售時,水滴經紀首期保費按“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低於其餘各分期保費。

安心財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住院綜合醫療保險2017版B款在銀保監會備案的條款費率表中,未約定保費可以分期繳納,僅有“短期保費計算方法:短期保費=保險期間/365×保險費”。水滴經紀對年繳保費按月分期收取,實際銷售時首期保費按“首月3元”收取,低於其餘同等時間各分期保費。

此外,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水滴經紀通過微信平臺公衆號及“水滴保險商城”APP銷售太平財險承保的太平綜合醫療保險時,首期保費按“首月3元”收取,而該產品在銀保監會備案的條款費率表僅有“按月繳費(首月投保0元,其餘分11期支付)”描述。

微醫經紀此次被罰也與銷售安心財險保險產品有關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微醫經紀通過“大家幫保險”微信公衆號銷售安心財險承保的“大家幫百萬醫療險”產品,宣傳銷售頁面列示“首期0元”或“首期3元”等內容。根據安心財險向銀保監會備案的《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住院綜合醫療保險(2018款)》的保費計算公式,繳費方式分按月繳費(12期)和全額繳費兩種,對於按月繳費方式,投保人每期繳納保費應相同,首期不應爲0元或3元。經查,微醫經紀實際銷售“大家幫百萬醫療險”採用按月繳費方式的,首月收取保費均爲0元或3元,與按照備案保險費率計算的首期應收保費不一致。

針對兩家保險經紀公司的上述行爲,銀保監會對水滴經紀合計罰款100萬元,對兩位相關責任人分別予以警告並罰款10萬元;對微醫經紀罰款10萬元,對相關責任人警告並罰款1萬元。

銀保監會消保局在此前發佈的2021年第5期風險提示中表示,從保險產品本身看,一些“首月0元”等宣傳未全面展示保費繳納整體情況,實際上是將保費分攤至後期,消費者並未真正享受到保費優惠。從監管要求看,保險險種的條款和費率,應當報監督管理機構備案或批准。“首月0元”類的銷售宣傳行爲,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問題。從營銷方式看,營銷片面強調“首月0元”,卻未對保費繳納整體情況、保險責任等重要內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費者忽視產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廣告界面設置不規範,故意誘導消費者勾選“購買”“領取”“自動續費”等選項,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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